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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县政协工作提质增效迈出新步伐

中共湖南省湘潭市委出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实施意见

2022年08月26日 16:3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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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湘潭8月26日电 8月5日,中共湖南省湘潭市委办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湘潭市在全省各市州率先出台此项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深化凝聚共识工作、全面夯实市、县市区政协工作基础等5个部分,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提出了30条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坚持“五个纳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的教学内容;将人民政协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研究政协重要事项,解决政协实际问题;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政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协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情况纳入市委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对政协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政协机关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政协机关干部和党政部门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有计划地开展政协机关干部对外或内部轮岗交流。

《实施意见》要求,市、县(市)区党委积极支持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市委成立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工作指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政协主席任组长。指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工作。

《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和批阅重要社情民意信息制度,做到“办好一件提案,推动一项工作”;依托委员工作室,建立“潭事好商量”基层协商议事平台;健全市、县市区政协委员培训制度;根据市县人口和经济规模、政协工作量等实际,配齐配强必要的工作力量,切实解决部分县市区政协“一人委”问题。(刘洋 王双)

编辑:王亦凡

关键词:工作 政协 市县 协商 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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