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资讯 宏观 金融 行业 国企 民企 人物 新资讯

首页>经济>资讯

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愿意投”

2022年09月02日 09:57  |  作者:孙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长期以来,投资都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到37%。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但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还可保证产业链的安全稳定和供应链的高效畅通,也有利于实现强链补链,形成有竞争力的先进产业集群。

长期以来,投资都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到37%。特别是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时候,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更是实现“稳经济”的关键抓手。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5月,固定资产投资环比增速由负转正,且高于历史同期,投资动能恢复明显;1-5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2%。其中,民间投资在中国整体投资中的比重为56.9%,虽增速有所放缓,但在整体投资中仍是主力军。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但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还可保证产业链的安全稳定和供应链的高效畅通,也有利于实现强链补链,形成有竞争力的先进产业集群。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提速民间投资,更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显得尤为重要。

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自2012年有民间投资统计口径以来,中国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55%以上,是投资的主力军。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民间投资领域和门槛也在不断放开。在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是重要内容。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一要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国家明确的重点建设领域,选择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二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民间投资手续办理效率,将大项目纳入地方重点项目库并加强用地等保障。各地要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政策承诺;三要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续贷、展期等方式支持民间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

“从具体措施层面来看,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出了支持民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从营商环境层面来看,提出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从金融政策层面看,更是提到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全国政协委员、西昌学院院长贺盛瑜看来,国常会对支持民间投资作出的部署释放出了十分强烈的稳增长和保市场主体的信号,尤为重要的是,通过权威政策从大政方针上明确了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对那些有悖于改革方向、要走回头路的舆论作了有力回击,这对于帮助和支持民间资本渡过眼前难关十分关键。

在贺盛瑜看来,若是能按照国常会要求做好进一步落实,持续完善民间投资政策环境,必将有利于更好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为落实好国常会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开始部署相关工作,并将聚焦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增长问题,重点从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发展、持续优化民间投资环境这六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而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相关政策,地方政府也在推出积极的切实举措,如北京、天津都已向社会公开推介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民间投资在近期可谓迎来了重大政策利好。”贺盛瑜说。

积极引导 鼓励更好参与重大项目

目前,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总量的占比超55%,在整体投资中仍是主力军。一直以来,民间投资的市场敏感性对全社会投资走向具有导向性影响。民间资本如若缺少明确的投资引导,易于流入投机性强的领域。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国家明确的重点建设领域,选择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并尽快推出以工代赈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重点建设任务,将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这些部署,不仅成为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稳定经济信心的有力举措,也为民间资本提供了积极的投资引导。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需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洛阳理工学院副校长马珺表示。“投资包括基建投资、房地产投资、制造业投资等,其中基建投资是基础,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就业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重视基建投资的作用。因此应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建投资,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国家重点建设领域,选择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投资。”

近期,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其中提到,开展城市韧性电网和智慧电网建设;开展城市配电网扩容和升级改造;建设智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完善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等。

马珺认为,在上述领域,应积极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市域铁路、城市停车设施、城市地下管网、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等新型基础设施等一批重大项目,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特别是参与到新基建、新能源、生态环保等重要领域,积极发挥民资在产业经济社会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对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对于整个产业经济和社会转型而言,都至关重要。”马珺说。

但马珺也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需要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隐性障碍,确保民营企业能够积极投资、放心投资。

“如可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降低准入门槛,推介民间投资项目,创新投融资方式等,不断拓展民间投资新空间。提高民间资本参与新基建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高技术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积极性,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这不仅有助于增强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也能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稳住市场主体,提振发展信心。”马珺建议说。

优化投资环境需持续优化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一直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想方设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但目前融资的“高山”、市场的“冰山”以及“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说法,从侧面反映出民间投资仍面临不少“成长的烦恼”。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仍需要持续创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马珺表示,可通过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竞争平等的投资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政策承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保持政策稳定性。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减少、简化、整合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各级政府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投资项目监管体系。

贺盛瑜也提出,应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制约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如何破除以往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品系和资本壁垒,严格执行‘非禁即入’,帮助民营、外贸企业守住‘基本盘’,稳预期促投资;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的确定性来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尤其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企和企业家合法产权的保护,消除民企和企业家财富拥有的不安全感。”贺盛瑜建议说。

如今,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用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亦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

“随着一揽子激活民间资本活力措施的逐步落地,相信将充分改善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对于未来经济发展的信心和预期,加快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和修复,对于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马珺最后说。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9月02日   第 05 版)

编辑:秦云

关键词:投资 民间 资本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