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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国家森林城市名单公布 总数增至219个

2022年11月03日 17:2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 王硕)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怀柔区、密云区,河北省邢台市、邯郸市,辽宁省辽阳市,江苏省连云港市,安徽省滁州市,山东省滨州市,河南省开封市,广东省韶关市、阳江市、茂名市,重庆市涪陵区、北碚区、大足区、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贵州省六盘水市、铜仁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陕西省咸阳市,甘肃省平凉市,西藏自治区林芝市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我国国家森林城市增至219个。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坚持多措并举,通过编制《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行业和国家标准,出台《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森林城市·森林惠民”主题宣传活动等措施,科学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据了解,各地在森林城市建设中,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持续增加绿地面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林荫道路、绿道网络建设,推动森林城市建设进单位、进园区、进社区,推行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市民免费开放等惠民政策,让人民群众开窗见绿、出门入园,便捷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大力发展以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为依托的生态旅游、科普研学、休闲康养等绿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和产业升级,使绿水青山成为老百姓的金山银山。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群众性公益活动,普及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在全社会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形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风尚。


编辑:鲁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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