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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李素芳:让乡村“路灯”照亮乡村振兴富裕路

2024年01月25日 14:4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南宁1月21日电(记者 肖亮升 付振强 刘佳政 满达呼 刘冠雄)“乡村是很多非遗项目的发源地和传承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为非遗文化传承提供优质环境和条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非遗项目瑶族服饰传承人李素芳表示,非遗项目和乡村之间有着天然的血脉关系,非遗项目与乡村振兴相互赋能、相互助力、良性互动,做好非遗项目传承工作需要更加美好的乡村环境提供有利发展空间。

本次会议上,李素芳将“进一步推动农村亮化设施建设 让群众夜间出行更加安全方便”作为履职重点。她表示,近几年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村容村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户外照明问题,群众夜间出行更加安全方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维护,许多已经“上岗”多年的路灯逐渐“待岗”,少数农村亮化设施也存在“重建轻管”的情况。

李素芳建议,积极探索长效管护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和维护,引导农民组建义务管护队伍,成立以村为组的后续管护领导小组,做好太阳能路灯等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工作,实现乡镇、村屯、管护人员、全体群众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落实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惠民利民效益。她同时建议,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探索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谁受益、谁养护的方式,由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受益农户共同出资的方式,加强对太阳能路灯的管护,不断巩固和持续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可针对太阳能路灯等公益性资产,制定长期和短期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村级管护人员定期进行专门的管护技能和知识培训。”李素芳还建议,应积极统筹管护人员“在理论中学习,在实践中提升”,以此提高管护人员管护水平,确保路灯“建完有人管,坏了有人修,修了能修好”。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