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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03月12日 14:06 | 作者:王去愚| 来源: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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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一:最高法院对冤假错案深感自责

  [报告]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建成:

  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存在于公检法三个环节。有些案件,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而起诉阶段对之前侦查的监督不力。还有,检察院、法院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职权,有些案件,因为地方政法委协调,没有做到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

  单从法院角度来说,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法院没有真正能做到审判中心主义。审判中心主义一定要基于庭审中所质证的证据材料,庭审中所展示的案件信息,以及庭审中控辩双方的意见,真正做到法官居中裁判。过去出现一些冤假错案,它在侦查阶段比较粗糙,审查起诉阶段又放过去了,最后到审判阶段也没有顶得住。

  第二,怎么真正做到坚持证据裁判中心主义,一定要以证据作为判断确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一些冤假错案产生,庭审过程中,证据不是很充分,有时证据有矛盾,却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有时非法获取的证据,也没有得到排除。

  第三,没有正确对待庭审中的翻供。一些冤假错案在开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是翻供不认罪的。在形成这些冤假错案时,我们不采用他在庭审中的供述,而是采用他庭前在侦查和起诉阶段的供述。

  年前在形成这份报告时,周强院长已经征求我们这些研究者的意见。现在从最高法院的这份工作报告来看,应该说周强院长看到了法院自身的问题,并提出多种措施。比如强调审判中心主义,强调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确认在法庭,判决形成在法庭,这就要求如何保护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

  周强院长在报告中提出坚持实事求是错案必究的态度,对错案的发生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这体现了人民法院敢于担当,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因为冤假错案发生后,对法院对司法形象上都是负面效应,但在维护自身形象和人民权益之间,人民法院旗帜鲜明地提出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体现了法院敢于担当的作风。

  解读二: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

  [报告]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深度变革,以司法公开和机制变革倒逼、促进司法公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

  我常年从事法律教学,对我们国家的公检法的现况批评多表扬少,但是要给人民法院为司法公开所做的努力点赞。平心而论,最高法院这回让人耳目一新,眼睛一亮。

  司法公开是我们国家宪法和诉讼法的一项原则,我们贯彻司法公开实际是把法律规定的精神落实到位,司法为什么公开?应该说这是司法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点决定的。

  我们知道司法就是明断是非就是解决纠纷,纠纷解决的前提就是要查明事实,查明事实就需要建立一个机制,通过诉讼的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取证,通过执政,通过辩论,求得事实真相的发现。这个过程不是暗箱活动,它要在公开透明,在各个方面参与下,在社会各界监督下,才能够使事实的发现符合客观的实际,才能使当事人感受到结果实现的过程,也使得人民群众认同我们的司法。

  司法公开实际上是一种手段,是诉讼程序上的一种方法,通过这样的方法和目的去实现法律公正。通过公开促公正,或者说我们通过公开的方式,倒逼公正的实现。

  另外,这种公开带给我们司法人员的制约作用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不公开,一个不透明的暗箱操作,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个公开透明的审判,在众目睽睽之下,办案者就会约束自己,就会严格按照自己的法定职责去审判。他作出的裁判,也更加要符合事实的真相,符合法律的要求,因为你的所作所为都在人们的监督之下,就防止了我们司法权的滥用,甚至杜绝司法腐败的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高院院长慕平:

  当前从人民法院落实司法制度来看,我认为司法公开至少有几方面意义:

  第一,通过司法公开,可以使司法公正的过程,特别是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到,感受得到。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那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公开是一个实际的可行的路径

  第二,司法公开通过司法透明度的增加,可以有效的防止司法腐败。

  第三,司法公开在当前信息化时代,特别是自媒体时代,他对司法个案的解疑释惑的作用非常大,比如很多都关注个案,并有很多方式对此发出声音或评论意见。如果司法过程不公开,一个个案就很容易引起不同的评价。

  我们现在可以设想一下,比如薄熙来案,若济南中院当时没有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把审判过程实时地介绍出来,那么现在即便审判的很公正,我想判完了以后,社会的评价和议论很可能是多种的。这就是信息化和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的意义。

  第四,司法公开,对法院的工作,对法官自身的工作,也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特别是执法规范化和法官自身素质的提高有倒逼作用。因为你的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都要直接面向社会,允许当事人和群众评价和监督,所以每个法官都会发现和之前工作的差异。

  第五,司法公开对宣传法治、弘扬法治精神也有不可替代作用。当前司法公开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切切实实的作用。

  (凤凰网/王去愚北京报道)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最高法 工作报告 冤假错案 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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