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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道二级收费公路超期服役 交通局长任董事长

收费迷雾重重

2014年06月13日 09:50 | 作者:王昆 宋强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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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收费站卡住进城必经路,已经过了收费年限还是照收不误。收费单位为冀港合作企业,交通局副局长兼任董事长,经营权和收益却全部归香港企业,巨额收益为何全部进入私人腰包?政府以公路路基入股,却不参与分成,国有资产是否存在流失问题?

  近日,记者接到河北省曲阳县群众举报称,河北省二级公路S382定龙线曲阳收费站存在超期收费问题,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为此,记者前往河北曲阳县进行了调查。

  收费期限到期照收不误

  煤炭物流业是曲阳县的支柱产业,从山西运来的煤炭均经过曲阳县中转再被运送至其他地区。河北省二级公路S382定龙线贯穿曲阳县城,是西煤东运的必经之路。运煤货车为降低运输成本,普遍选择省级公路运输,但S382定龙线曲阳收费站却成为了他们运煤路上的“噩梦”。

  33岁的黄飞鹏是一名货车司机,在S382定龙线上运煤十多年,平均两天往返一趟。“货车一来一回穿过曲阳县城,相距20公里的路段要收110元过路费。”黄飞鹏说。“现在拉煤运费很低,每吨70元到90元,一趟下来收入连1000元都不到,刨去各种费用以后,挣不了几个钱。”

  “这收费站早就收回成本了,早该撤了,不知道为什么又续了5年,收费到2018年。”运煤司机王金红告诉记者,去年他曾看到曲阳收费站旁有牌子显示定龙线公路将在2013年取消收费,但至今没有兑现。

  记者从曲阳县政府了解到,定龙线公路在建成后,曾明确收费年限是15年,即自1998年至2013年。

  记者在S382定龙线曲阳收费站看到,收费站门口悬挂着“保定龙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门牌。公司副总经理李春生称,他们与政府签订合同时没有确定收费年限,合同规定最终收费年限以河北省政府批文为准。随后,河北省对社会投资的经营性公路的经营年限暂定为16年,公司从2008年3月开始收费,按照这项规定,公司到2013年7月停止收费。

  据李春生介绍,近年来,公司曾多次向上级部门申请确定最终收费年限,但始终没有得到批复。2013年5月29日,经相关部门核算成本、收益和支出,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以冀政办函〔2013〕43号复函的形式,确定该条道路收费年限为20年,2018年3月31日停止收费。

  河北省交通厅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的,省道s382定龙线曲阳收费站不存在超期收费问题,延期收费是符合政策的。

  然而,曲阳县一些干部和群众认为,定龙线公路曾明确收费年限是15年,收费期限到期以后延长5年是不合理的。曲阳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期间投资商早已收回成本并有收益。上级部门在县里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做实际调查、未与当地协商,也未征求群众意见便延长5年,这是不合理的行为。”

  据曲阳县交通局负责人介绍,S382定龙线公路为省级二级公路,归保定市交通局管辖,县里没有管理权限。曲阳县委、县政府曾多次协调、呼吁,寻求取消收费站的渠道和整修公路的办法,但始终无果。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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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路 曲阳县 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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