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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清退办公用房走形式:面积超标加张桌子

2014年06月23日 09:20 |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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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退为何总是流于形式

  云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进参认为,上述问题的出现有几方面原因。

  一是源头上未能把住超标关。一些地方前些年兴建奢华办公楼之风盛行,导致不少办公面积严重超标,现在“生米煮成熟饭”,按规定清理,要么产生闲置,要么会出现“假合并”。

  二是部分机关存在应付心理,只是单纯地按照面积标准腾退,“宁愿空着也不能超标”的现象,恰恰说明了形式主义的客观存在。

  三是不少单位和地方因为缺乏细化规定,在落实中央文件时存在差异和困难。一位基层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单位在计算办公用房面积时,把为民服务大厅、存放应急储备物资的仓库、档案室等业务用房都计入其中,再按照人数一计算,看起来是超标了。

  但基层单位人员构成复杂,除了在职在编人员,还包括派驻人员、借调人员、临时人员,其实办公室根本不够用。他调侃说:“难道把这些人变成画儿贴在墙上?”

  另外,一些基层单位的办公楼是多年前的居民楼,存在设计不合理、格局难调整的问题,这些单位存在很多一个人用超标、两个人不够用,不隔超标、隔了没法用的办公室。

  空余用房如何处置

  针对清退办公用房中出现的问题,如何通过加强后续安排,避免发生新的浪费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据记者了解,基层单位在空余办公用房的处置方面,存在一定的困惑。一位基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的单位是一栋单独的办公楼,现在空出了三四间办公室。如果出租,谁会来租?即便有人租,外人在办公楼里出出进进,容易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如果与外单位合署办公,还需要上级统一安排协调。

  更重要的是,这些空置的办公室都属于国有财产,无论如何处置,都需要经过一套繁琐的程序:“哪个单位领导愿意担着责任,来做这样的事情?”

  对此,李进参等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对目前各单位清退办公室的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出一套可操作性较强的处置方案。例如,业务有关联或性质相近的单位、空余办公室较多的单位与使用办公室较少的单位能否合并办公?对各单位零碎空置的办公室进行调整后,如果空出一整栋办公楼,能否出租或拍卖?这些工作需要自上而下的协调,需要制定更灵活的处置方式,简化审批程序。

  “你空出两间、我空出三间,加起来数量也不少。”李进参说,如果这些办公室长期空置,就造成了新的浪费。关键是相关部门要下决心、想办法让资产活起来,避免清退办公用房工作流于形式。(记者 王研)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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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部分地方清退办公用房走形式 党政机关 清理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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