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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有望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全国政协委员:应对专业问题

2014年07月16日 08:34 | 来源: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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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邓宏光认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有两重意义:第一,有利于树立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巩固和提升国内重视创新和重视对创新成果保护的社会风气;第二,有利于协调好我国长期处于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与逐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趋势之间的冲突,拿捏好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多城市愿设知识产权法院

  早在2009年,珠海中院就提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并得到了广东高院和最高法的支持,但困于没有法律依据,最后只在高新区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

  此外,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地都明确表示想率先在全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将调研报告上交给最高法。对于一些地方的申请,最高法表示“中央有关部门目前正对这项改革任务积极开展调研”。

  与此同时,高层持续释放出深化司法改革的信号。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两会的报告中指出,要“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和资源环境审判机构建设”。

  今年6月6日,中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龚稼立在座谈会上称,全国已有30多个高级法院都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400多个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设立了相关审判庭,知识产权法官将近3000人,知识产权案件近10万件。“从这些方面来看,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

  7月9日上午,最高法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其中明确“在法院设置方面,推动在知识产权案件较集中的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4个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几乎占了全国一半以上。

  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在会议上透露,在今年8月份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可能会讨论是否授权最高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议题。如果顺利,将会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中级法院。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法院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 设立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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