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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商民主的几个问题

2014年09月23日 09:18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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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刘佳义:

  关于协商民主的几个问题

  我国提出协商民主建设,我觉得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就有协商民主,它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协商民主的论述,是自始至终一以贯之的。昨天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更是我们进行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多年来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实践,是协商民主理论深厚的实践基础。建国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协做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概括总结工作。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是党的十八大总结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协商民主的提出,绝不是顶层设计者们突发奇想,而是中国人民的活生生的实践。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中国特色究竟体现在哪里?

  第一,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依托的,它是一种制度性民主。

  第二,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党领导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体现,是一种人民民主。

  第三,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以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的,是一种强调团结的民主。

  第四,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强调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一种有组织的民主。强调有序性,可以避免西方竞争性民主互相攻讦、相互倾轧的弊端,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第五,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以中华文化传统为根基的民主,是一种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主。

  昨天,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用了“独特”、“独有”、“独到”来形容这种民主形式,就是为了突出强调我国协商民主的鲜明中国特色。

  为什么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而不是主渠道?

  第一,从协商民主的内涵来看,协商民主是相对于选举民主而言的一种民主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现在有的同志之所以在“重要渠道”和“主渠道”上有许多误解,主要在于把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等同起来了。政治协商从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开始就有特定的涵义,它有两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第二种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同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协商。这显然是不能与作为我国重要民主形式的协商民主画等号的。

  当然,我国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是有天然联系的,协商民主体现了我国政治协商的民主新形态。为什么是“新形态”呢?首先,协商民主丰富了我国政治协商的渠道;其次,推进了我国政治协商的程序化、法治化进程;再次,进一步扩展了我国政治协商的民主范围。由此可见,我国的协商民主是多层次的,从基本政治制度到政治体制、运作机制均体现了多方面的政治关系,它既是政治协商的发展,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结构相适应,体现了我国民主的新形态,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第二,从协商民主的外延来看,协商民主是覆盖全社会的,是党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这就是总书记昨天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如果我们说政协是主渠道,那么,其他领域就成了次要渠道,这在道理上说不通。

  第三,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并不是否认政协的作用。十八大报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昨天总书记的讲话,都把政协协商民主作为重要内容,作了重点论述和部署。现在关于协商民主的讨论刚刚开题,大家认识上还不一致,要反复讨论,才能在许多问题上获得比较一致的意见。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协商 民主 政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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