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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罚没iPhone将公开拍卖 上缴国库

2014年09月26日 16:39 |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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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通讯员 王晓峰 刘诗月 记者 杨静)iPhone6虽然在国内还未上市,但各地尤其是深圳海关已经发现了多起企图携带其“蒙混过关”的案例。昨日记者从金陵海关获悉,9月24日凌晨一点,金陵海关禄口机场办事处也查获了一名中国籍旅客,居然携带了20部iPhone6手机。

  一次携带20部iPhone6被暂扣

  9月24日凌晨1点,金陵海关的办事员在检查旅客携带物时,居然发现在一趟来自香港的进境航班上,一名中国籍旅客的行李中,有类似多部苹果(97.87, -3.88, -3.81%)手机的可疑物品。仔细检查发现,行李中居然携带了20部iPhone6手机。当班海关关员立即按照相关规定暂扣该批手机。

  金陵海关工作人员表示,iPhone6手机刚刚上市,目前在德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都有售,因此有人想蒙混过关。

  即使是合理自用也要缴税

  但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手机属于20种应税商品之一,必须向海关申报并缴税入境。这意味着,即便你买手机真是自己用,在“自用,合理”的数量范围,例如携带一两部手机,但也是需要缴税的。

  如果你只带了一部iPhone6,被认为属于自行购置,合理的自用范畴,海关将按照“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予以征税验放。到底怎么缴税呢?手机税率为10%,海关以估定的价值为基础计算应缴税额。例如,16GB版的iPhone6会被征400元人民币的税。

  当然,是否缴税过关则由旅客自主选择,如果旅客不愿意缴纳税款,海关将对其所携带的手机作“退运”处理。

  但是这起南京发生的一次携带20部手机入境,显然不属于合理自用的范畴,肯定被归纳为“货物”。货物就需要办理货物报关手续。不过,目前因为iPhone6并没有拿到国内工信部的入网许可,所以这批货,要么退运,要么等到拿到入网许可的时候,再办理货物报关。而且,货物报关和普通人携带物品应用的税种是完全不同的,不仅面临根据货值缴纳关税,还要再缴纳增值税等。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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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罚没iPhone将公开拍卖 iPhone6 苹果 金陵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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