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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客吃“越南猴”的丑陋心态

2014年10月27日 16:39 | 作者:毕晓哲 |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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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云南普洱市江城县,中越边境3号界碑处,当地赶集的日子,被屠杀烤黄的整只猴子、案板上剁开的动物大腿、翅膀及餐馆门口铁笼中圈禁嗷嗷叫的猴子、活禽等,和餐桌上食客的盘中餐形成一副残忍画面。这里本是为边民设立的贸易通道,然而澎湃新闻实地调查发现,此地竟成为了非法盗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集散地,猕猴、麂子、白鹇、果子狸、豪猪、豺狗、熊、竹鼠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濒危物种,在此成为各路食客的盘中餐。(10月26日澎湃新闻网)

  据称,中越通道集市上的野生动物大多来自越南。这一说法得到当地人证实,“这些动物都是从越南来的,不是中国的,因为中国早就没有了,”当地人布甲说。如此看来,国内蜂涌而至的食客,吃的野生动物诸如猴子、麂子类,还真的是“越南猴”和“越南麂子”了,中国食客“不远千里”来到中越边境吃“越南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胸”?越南人不吃猴子,中国人“帮助”越南人吃,这又什么样的“国际情怀”?在笔者看来,主要还是一个义无所顾的尝鲜心态。在中国“吃什么”、“怎么吃”,不仅大有讲究,也事实上形成了一种传统习俗,“五花八门”让老外们眼馋乃至不可思议的“舌尖上的中国”反映出来的是中国食材,正是国人将“吃”吃出了极致,“吃”出了让世界瞠目的效果的标志。

  在部分国人心中,“吃饱”早已不是考虑的问题,“吃什么新鲜刺激”才是他们的追求。“天上飞的,地下走的,水里游的”,无一不能吃,无一不入口。多数食客,唯一的追求的目标,也不是吃的多、吃的贵,而是“吃没吃过”。一生中,好吃的食客,如果不吃几只猴子、几支熊掌、吃几口鳄鱼,那就不好意思说自己“会吃”。在国内食客的饕餮大口之下,一些国内野味早已“吃净”,多年来一些珍稀动物日益稀少,食客和猎捕者为一已之欲猖狂盗猎,无一不是围绕“吃”之一字。在这样的“无什么不吃”、没有什么不敢吃、越珍稀越吃的心态之下,有什么样的底线呢?哪里管他国内的还是“跨境的动物”,是越南的、还是缅甸的呢?就如日前媒体报道美国鲤鱼成灾、德国大闸蟹泛滥成灾,一些国人“羡慕的”恨不得“组团”去大吃一样,正是一种“无所不吃”的疯狂。

  所以,国内食客云集普洱市江城县,蜂涌到中越边境吃野味,是国内具有特色的“食文化”的反映,也是一个多年来延续的、丑陋的国内食文化的折射,更是直接导致野生动物保护乏力、导致野生动物濒危和灭绝的最重要原因。“无买卖,无杀戮”,多少野生动物是因为食客们的口腹之欲而葬生到猎人的枪下的。我国近些年来日益注重野生动物保护,国家也颁布了诸多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但从“中越边境吃野味”事件上,我们看到的是仍然是保护力度的严重不足,执法者的失职。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一带有“跨境交易和食用性质”的残害野生动物行为,最终会引起国际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直接给国家形象抹黑。

  笔者看来,“专吃珍稀品种”的丑陋食风该痛改了,“吃货”们该清醒清醒了。应该意识到自己吃的“每一碗野味汤”、“每一块野味肉”,背后是野生动物的灾难,是一个个野生动物被残忍杀害的“死亡”和“灭种”。追求优越的生活品质,这没什么不好,请那些以“吃野味”为荣的食客们“口下留情”,为广大“越南猴”、“越南狸”等等野生动物,多留一条活路。为此,除了宣传和劝诫之外,法律保护的更应该跟进,建议尽快将“食用野味行为”入刑,以“刑法”管约“食野味者的”饕餮大口。

编辑:曾珂

关键词:越南猴 中国食客吃“越南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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