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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学农:在法律层面解决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

2014年11月17日 10:14 | 作者:孟学农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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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介绍一下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进行调研的情况和三点体会:

 

  一、 选题准,着眼于落实。去年12月9日,俞正声主席在人民政协报上《伤不起的农民工》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后,由卢展工副主席带队,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人社部、住建部、总工会、安监总局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是个重大民生问题,对此大家有统一认识,国务院几个部门也高度重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顺向而为,达到了调研预期目的。

 

  二、 订目标,协同配合。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涉及6部法律,两个行政规章,以及17个规范性文件。有若干部法律、规章,还屡屡出现农民工“伤不起”的工伤,需要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解决好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适用、不管用、不好用的问题。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采取问题导向,让建筑工、受伤工人、安全员、监理、项目经理、承包人、劳务派遣公司、政府若干管理部门和专家学者、政协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在法治思维下,容易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协同配合,有效保障规则的统一性、明确性,更具有平等性、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目前,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即将出台,意见能够从工伤维权最关键的切入点入手,先解决救急、救命的问题,也解决一些部门之间不交圈、不兼容的问题,达到二次集成,在法律法规的大框架下,更有可操作性。

 

  三、 抓法治,力求规范。要解决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主要还是靠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通过法治手段规范行政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长治久安。一是解决公平待遇问题。二是建筑业发展的根本方向还是要大力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建筑工人向产业工人转变。三是建筑工人工伤维权,要明确责任。既要各环节各自切实负责,又要加强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工人社保及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沟通项目开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等信息,建立人社、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建筑工人参保信息互联互通。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孟学农)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工伤 建筑工人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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