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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坚韧的美丽”与春天同行

全国政协持续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 为爱发声

国家陆续出台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2015年01月23日 08:45 | 作者:汪俞佳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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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实调研摸清情况

  2014年6月15日至21日,7天时间,陈晓光带领“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专题组横跨辽宁、浙江两省开展调研,听取了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国残联等部门的情况介绍。通过与两省各级政府、基层残联组织、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代表的多次座谈和对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托管中心、残疾人家庭的实地走访考察,专题组系统了解了两省残疾人养老保障及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全国共有持证残疾人2864.8万,其中60岁以上的有1062.4万,占总数的37.1%,远高于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4.9%的比例———这是一组让专题组成员集体“皱眉”的数据。委员们发现,由于残疾人群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高、就业和增收难,在养老保障和服务方面还面临很多共性的、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让专题组略感欣慰的是,从新农保、城居保开展试点至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都明确提出“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这项对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予以特殊扶助的政策得到许多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地方探索和积累的一些好做法,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思路,也给专题组带来启发———

  在残疾人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方面,辽宁省对本省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且参加新型农村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55元,期间不停止缴纳保险费用。大连市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水平,将代缴范围扩大到三四级残疾人,并为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档次2倍的参保费。浙江省虽未规定全额代缴,但各市区基本都实现了全额代缴,湖州等地还大幅度提高了保障水平。

  在残疾人养老服务方面,沈阳市设立政府买单的1600个居家养老公益岗位为残疾老人提供免费服务。大连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病重残老年人特护养老院,对养老机构收住残疾老人给予每月200元的运营补贴。杭州市建立面向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的专业托管中心,集康复、医护、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集中托养智力、精神残疾人。湖州市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针对残疾人不同年龄段和残疾程度,建立托安养服务体系,集中托养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每人每年补助0.6万元。

  一路调研,一路思考。调研题目和人群的特殊性,让委员们在调研过程中不敢也不想有一丝懈怠。接连几个晚上,大家自发地聚在一起阅读材料,研究数据,分析问题。“不可否认,社会转型加快背景下的残疾人工作依旧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我们将团结动员热心这一事业的各界人士,展开理论研究和课题调研,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的话,道出了所有委员的心声。

  倾听基层积极建言

  当前,残疾人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与关注。不过,调研过程中,一些基层代表却向专题组反映,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应保尽保”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当前残疾人养老还面临哪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如何?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怎么样?在专题组看来,要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必须全面倾听各方意见,残疾人本身及残疾人工作者更有发言权。

  “我认识很多残疾人朋友,父母老了或者去世了,不能照顾他们,只好一个人生活,很多还患有疾病,生活自理都成问题。”2014年6月17日下午,在辽宁省大连市召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代表座谈会上,大连市盲人协会主席杜青的开场白,让专题组成员的表情凝重起来。

  下基层调研就是听真话听实话,专题组的诚恳与务实让现场好几位残疾人代表一下子打开话匣子:“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大多拒绝接受残疾人尤其是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民办养老机构或是收费较高或是设施条件较差;针对残疾人的专业养老机构数量稀少;残疾人财产信托等专业服务基本处于空白……”

  座谈会上,专题组深深感受到来自残疾人及其家庭对生活及未来的忧虑。委员们认为,要探索创新满足老年残疾人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途径,健全老年残疾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养老服务专项补贴机制,有关金融机构应研究探索并开展心智障碍者家庭财产信托试点工作。

  多次参与调研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王新宪表示,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而确保将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面对面交流,才能心与心沟通。为更大程度了解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和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倾听基层声音,2014年12月11日,全国政协社法委又联合中国残联在北京开展了“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并入户走访。其中一位是享受辅具补贴政策的城区居民残疾儿童,另一位是享受重残无业补助的农民。“尽管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落实情况不错,但残疾人需要的不仅仅是补贴,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都需要帮助。”参与调研的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感慨地说。

  连续接地气的座谈走访让专题组发现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重度残疾人养老风险提前发生率普遍偏高;非重度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参保缴费困难现象普遍存在;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较低,老年残疾人基本生活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专业养老服务发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各类残疾人个性化养老服务的需求等。

  专题组认为,当前,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使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必须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困难,以“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为核心,保障残疾人养老及其他迫切的民生权益。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民生权益,使其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专题组最终形成了《关于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的报告》,并提出了三大方面8条建议,内容包括多渠道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研究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探索创新满足老年残疾人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途径等。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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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政协 残疾人权益 保障 养老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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