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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良彩提交南宁钓鱼执法录音新证据 双钩钓鱼料更猛

2015年02月01日 10:41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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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底2万

  按照Y女士的自述,在被带到C派出所后,她开始采取“不合作”态度,想熬到“扛”满24小时后放人。但该派出所警员对其进行“劝导”,“想想看,留有犯罪案底人的子女,将受限不能报考公务员。你是否得为孩子想想”。

  在Y女士的记忆中,当晚与她同时被抓的“套现”之人,多以8万到10万不等的罚款“赎身”。“其中一名女孩,拿着卡其实还没来得及刷过,也被带回所里,直至缴款8万元。”录音中,Y女士称她在被关该所时,还粗略算了下当日他们的罚款总额,“应该有300万上下。”

  而24小时的坚持,也让她逐步掌握了几个核心数据:罚款喊价从20万起(该上线与永新派出所一致),底线为2万元。Y女士事后从当事警员处获悉,对她这笔2万元的罚款,他可以“合法”地从中拿到1500元。“据说这是上面给的奖励,为此,他宁愿放弃我给的钱数;他觉得这笔钱拿得更踏实!”Y女士如此评论。

  该当事警员还曾向她透露,该所每年都有数个任务指标:比如,“抓吸毒50人,抓套现200人……”,他们一般都会赶在上半年完成;“下半年就陪家人或外出旅游了”。而在北青报记者此前的调查中,无论是吴良彩,还是后来称自己也曾被“钓”的黄总、白总以及武某和小林,都是在上半年被警方“套牢”。

  空白笔录

  去年9月9日,本报《永新派出所涉嫌钓鱼执法被调查》一文中,吴良彩曾向北青报记者描述,4月20日她被拉到永新派出所后,警方并未对她启动任何立案侦查程序,只是催促她赶紧找家人凑钱。而她后来成为“嫌犯”,是因一篇有关她这次被“钓鱼执法”的揭黑帖子上网,在案发一周后,吴良彩又被警方“请”回所里:先到讯问室做了笔录,又被带去DNA验血,再被押去华强派出所照相,之后又按指纹……

  而最后在讯问笔录、给黄鹏(钓吴良彩的“钩子”)刷卡套现的清单和两台POS机总额单上签字时,她被要求“倒签日期”——警方让她签署一周前事发当日的日期——4月20日。至此,永新派出所靠“钓鱼执法”敲诈的行为,完成了合法程序。据吴良彩称,有关此段过程的录音当时被警方强行删除,因此对于以上情况北青报记者一直无法完整还原。

  在随后的12月24日《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产业链调查》中,黄总曾向北青报记者描述到一个细节:他被警方抓到永新派出所后,有警员像模像样地录了口供,他也认认真真地做了回答;但是当他被要求在笔录上签字时,他发现上面完全不是他说的话。

  于是,在走完录口供、验血、拍照等流程后,他便被独自铐住。拒签的口供也无人修改,丢在一边。他这时才明白,警方是等他找9、8佬出来“谈价”。无独有偶。1月8日,曾记下警方套牌车牌的电脑城白总,再次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确认,他被抓之后,也仅录了口供,并未拍照和按指纹、验血。

  而在这次吴良彩提供有关的C派出所“钓鱼执法”过程的录音中,Y女士称,她当时向警方表述的一切,在笔录中根本没有体现。最终她在没有任何内容的五六张“空白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被捏七寸

  1月8日,南宁某电脑城白总向北青报记者“透底”,称“当地警方抓钓鱼套现‘人选’,绝非信手拈来,而是经细致‘功课’筛查而来。每个被钓‘现行’的人,都可能够上‘入罪’的一项门槛:或套现达100万,或获利5万,或使银行金融损失20万……碰上始终不肯掏钱的对象,一到24小时,警方立刻就会启动‘程序’,立案侦查、移送批捕、审查起诉,直至坐牢。”白总说,因不交罚款去吃“牢饭”的,南宁不乏其人。

  按白总的说法,在南宁,不管你套了多少现,只要肯给警方交“保护费”,一切皆可摆平。只有以下两种情形,不能“豁免”除外:其一是专项打击有媒体跟踪时,其二是列入银行“追剿”名单的人。

  白总的话,在Y女士的遭遇中得到了证实。当她被询问24小时将至,Y女士被C派出所警员告知,对扛到24小时不“妥协”的人,他们都会“依法”移送经侦,“否则算我们渎职!”

  与永新派出所的越权执法如出一辙,C所所在位置,隶属于兴宁区域;他们对园湖路段的Y女士跨青秀辖区“执法”,同样超越了同一分局。在获悉警方“底牌”后,原本寄希望于熬过24小时过关的Y女士,乖乖地交了2万元罚款;和永新派出所的受害人一样,她同样也没得一分钱发票。唯一不同的是,她没有听从警方的暗示去找朋友“谈价”。在她看来,让“9、8佬”出面,一样得还别人“人情”。

  北青报记者在就该案件的采访中多次发现,很多被敲诈的非法套现经营者东躲西藏,既不肯接受采访,也不愿出来作证。原因是他们的“七寸”仍被警方捏着。

  当然,对那些“识相”交了钱的POS机主,警察也会施以“人性化补偿”:对黄总,他们体己地告知:“你想不想补点钱回来?如想,你看有没有认识的人,装了POS机的;帮我提供信息,我帮你赚点回来。”

  污点证人

  梁女士是从柳州来邕做生意的女包工头,因业务关系,她去吴良彩家的建材城买过几次材料。“具体买过几次记不清了,反正有过多次刷卡记录”。去年12月23日,她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吴良彩被列为嫌犯后,曾有自称南宁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的人联系过她,“要了解一桩与信用卡有关的案件”。但因业务繁忙加之经常出差,一来二去,警方的调查也就被她“拖”了过去。

  “大约在去年10月前后,我又接到了警方的电话,这回他们告诉我,要与我‘不见不散’!”随后两位办案警官向她询问了在吴良彩家商铺的消费细节:买了什么东西?有无消费凭据?是否有电器在卖?是否有过“套现”等问题。

  令梁女士感到诧异的是,此后不久,她再次接到了来自同一部门的不同警员的调查要求。当她告知对方自己已在某年某月,接受过某名某姓警员的调查取证后,对方声称“抱歉,可能是搞重了”,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据不完全统计,仅向吴良彩家“报信”的被警方调查取证过的熟客,就有一二十人;其中很多在南宁做生意的人,甚至接到了远在横县老家警方的传唤电话。吴良彩的二姐吴茵也接到了警方的调查要求,只是耗着一直没去。

  对于警方的加力侦查,吴良彩说自己非常恐惧。“信用卡套现如果涉及违法犯罪,警察该罚罚、该抓抓,这些我都认。可因我的‘不识趣’被立案成为嫌犯,其他犯罪的交了钱也不追究,这我实在想不通。”

  最令吴良彩委屈的是,去年4月是他们先将永新派出所“钓鱼敲诈”上网,引来当地记者对公安纪委的追访;在5月份她又开始从西乡塘到南宁市逐层举报;可9月9日的南宁公安官微,却称“南宁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永新派出所民警在查处信用卡非法套现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

  “我实在搞不懂,这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吴良彩查阅了相关法律。“我清楚国内没有‘污点证人’制度,但我也知道,我国的《刑法》68条,有‘戴罪立功’条款。只要我检举的坏人被绳之以法,我就将得到‘减、免、缓’的处理。”

  吴良彩说她决定再次举报,是想通过做“污点证人”,还自己一个“清白”。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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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吴良彩 南宁“钓鱼执法” 新证据 双钩钓鱼 污点证人 李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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