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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安全法正式生效 公民因国家安全受损可获补偿

2015年07月02日 09:13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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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

  “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

  有记者提出,外界有观察者认为,《国家安全法》给国家安全的定义过于广泛,条款有些含糊,存在被滥用的危险。

  对此,郑淑娜回应,我国制定的《国家安全法》,维护的是中国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中国政府在捍卫国家核心利益上一再表明,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牺牲国家核心利益。”

  “什么是中国的核心利益?2011年9月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已作过明确阐述,这次在法律中再次予以重申,就是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郑淑娜表示,新国家安全法中有关“国家安全”的定义是明确的,并不比一些国家规定的更加宽泛。

  本版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新《国家安全法》 公民 国家安全 受损 可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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