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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分类意见发布 专家:电网、油气国企分类难划定

2016年01月12日 10:22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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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触及利益调整

  如何分类一直是国企改革中备受关注的央企颇为关心的命题。早在2015年5月,某电信行业央企内部人士就曾告诉记者,关于央企功能界定分类问题,他们和国资委保持着密切沟通,“划入哪一类央企,直接关系着企业今后发展的路线图。”

  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高永岗有多年央企总会计师的履职经验,在他看来,如何确定一个央企的分类会是一个复杂问题。“国有企业普遍兼具‘盈利性使命’和‘公益性使命’,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中央企业更具有复杂性。”高永岗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通过主业确定分类,决策层早有行动。此前国资委曾多次要求央企明晰主业,并在电力、铁路等多个行业力推央企主业、辅业分离,也曾多次督促央企退出房地产业。

  在国有经济比重较大的能源行业,无论是电力行业中的两大电网、五大发电集团,还是油气行业中的“三桶油”,很多央企都很难被简单归入公益类或商业类。以国家电网为例,除了拥有与供电等公共服务相关的子公司外,其下属还有许继电气、平高电气等一系列制造业企业,同时还有资产庞大的金融、房地产板块甚至是文化体育产业。

  “能源作为商品,应当由市场对能源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能源企业应当划归商业类。”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特邀研究员范必认为,“但现在国有电网企业、油气企业又负有能源普遍服务职责,如满足弱势群体用能需求、为农业生产提供低价电低价油等,这些业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电网企业和油气企业将商业性业务与公益性业务混在一起,内部形成了交叉补贴,无论将他们归为商业类还是公益类都不够准确。”

  范必认为,分类的前提要相应调整政府职能,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从能源企业中剥离出来。政府与能源企业的关系应当是政府购买服务,而不是通过能源企业内部的交叉补贴完成。“在能源企业剥离公共服务职能后,能源企业才能真正定义为商业类企业。”

  高永岗表示:“(分类)每一个企业都会有具体问题,当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按照销售收入的分类比重进行界定划分。”

  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国资委如何将106家央企“对号入座”,直接触及利益调整,实施起来并非易事。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国企分类意见 国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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