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80公里3600元的“天价救护车”是向生命“打劫”

2016年02月25日 09:11 |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近日,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父亲因为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8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3600元。面对病情危重的父亲,王女士只得掏了这笔钱。但是事后她却越想越不对劲,细算下来,每公里路竟要收费40多块钱,这救护车也有点太贵了吧?(2月24日,齐鲁网)

家里有危重病人急需救护车,您还会有心思跟救护车议价吗?我想绝大多数人的答案是“不会”。就如新闻中王女士所说,在性命攸关的紧要关头,能及时联系上救护车已经是“烧高香”,路费的多少已然不在乎了。话虽如此,但每公里40多块钱的“天价路费”实在是贵得离谱,让人难以接受。救护车向心急如焚的病人家属“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这与趁火打劫的“土匪”有何分别?“天价救护车”实则是在“打”生命的“劫”。

救护车就是病人的“救星”,其承载的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救护人员更是人们心目中的“白衣天使”,其争分夺秒地急救意味着竭尽全力地将病人从死亡悬崖上拉上来。社会各界与公众更是“百般宠爱”——交管等部门为救护车增设“绿色生命通道”,社会中时刻萦绕着“为救护车主动让行”的良好舆论氛围。举全社会之力,尽力消除妨碍救护车正常出任务的种种外在因素,就是为了给病人生命筑成一道“保障墙”,可谁料外在因素渐渐消除了,救护车“自己”却出了问题。本属公益性事业的救护车变得越来越“物质”,着实令人心凉。

客观而言,医院的救护车外出急救病人,车上要配备急救医生、急救护士,这都是需要人力成本的,再加上耗油、车损等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医院向使用救护车的患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绝大多数患者也都能够给予充分的理解。但笔者认为,凡事都应有度,尤其在“救死扶伤”这一特殊行业地带,更要制定并明确亮出“度数”,也就是所谓的“标准”。 之所以会出现“天价救护车”,就是因为在急救车收费问题上仍处于“模糊地带”,有诸多漏洞、缝隙可钻。

为此,笔者认为,统一急救车等相关领域的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势在必行,而且必须“立即开工”。一方面,医院自身应强化监管工作,制定明确且合理的收费标准,严把检查、考核环节,做到救护车每次出任务都有票据可依、有迹可查,形成规范化管理模式。同时,更要重视工作人员职业素质的培养,要时刻向救护工作者灌输“救死扶伤”的职业理念,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另一方面,为打破急救市场垄断,政府的公权力应“顺势而入”。例如像去年3月份江苏省对救护车收费提出的“打表收费”办法一样,即按单程、打表收费,既能让老百姓心里有谱,又可让急救中心收费有据。另外,为不违背公益事业的初衷,救护车在收费标准上,不能完全向市场看齐,而应该本着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略低于市场标准,让利于民。

“天价救护车”不仅促使医患关系愈加紧张,不利于社会和谐,更容易滋生“金钱腐败”,扰乱市场秩序。为还救护车公益性的本来面目,为成功解救患者遭遇“打劫”的生命,应向救护车收费领域及时展开整治、营救工作。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天价救护车” 80公里3600元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