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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2奇
一次肇事扣39分驾照降级
据悉,中山曾发生过一宗交通违法被扣39分的情况。2013年3月25日晚,一辆无牌摩托车经东阜路往南三公路马安加油站方向逆向行驶途中,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后座的乘客受伤,两车损坏。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黄圃交警大队民警发现摩托车肇事司机黄某持A2驾驶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且存在酒后驾车嫌疑。后经酒精呼气检测,证实其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酒后驾车。肇事司机黄某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外,黄某将受到扣证6个月、罚款3400元,以及被中山交警扣掉39分的处罚,其中酒后驾车记12分、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记12分,持A2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记12分、逆行记3分。
另外,驾驶证由准驾车型A2降为B1B2、同时还将按降级后驾驶证的最高准驾车型重考科目一、科目三。
资料图(图文无关)
拍案3奇
656毫克/100毫升成醉驾“冠军”
去年10月,28岁男子熊某驾驶摩托车沿沙朗裕福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经裕福北路美林假日路段时,车辆失控先后与路边基石、灯柱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驾驶员熊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采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达656毫克/100毫升,这也成为迄今为止城区范围抓获的酒精含量最高的醉驾司机。
据了解,自“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通过交警部门多年的普法宣传和酒驾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中山的酒驾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酒驾行为依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之一。(文/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陈绮斯)
编辑:王沥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