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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境外“山寨社团”,国内的也别落下

2016年03月18日 10:42 |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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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据民政部官方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开通了“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目前已首批公布了包括中国公益总会、中国担保协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世界奢侈品协会等203家在境外注册的“山寨社团”名单。下一步,将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以强化监管。

举凡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必然百弊丛生。有了这样一个曝光台,此前“山寨社团”赖以蒙骗国内民众的伎俩自然大白于天下,再也不可能像当年“世奢会”那样公然招摇撞骗了。笤帚一到,尘埃当然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此举也表明,有关部门在社团管理上,并非完全无所作为,只要肯做,很多曾经困扰官方民间的难题其实并不难。

事实上,此前“世奢会”等社团在国内大肆招摇之时,已有论者指出,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履责,加强对部分境外“山寨社团”的监管,即便囿于法律法规的滞后,可能一时还不好采取严厉的惩治措施,但至少可以让信息更公开透明,帮助民众擦亮眼睛,增强甄别判断的能力。何况,对于部门而言,这样的调查求证并非不可企及。

此番一次就曝光200多个“山寨社团”,且不仅有曝光,还设置了可供检索查询的渠道,细分了诸多名目,并将持续更新名单,这一方面表明,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确有成效,回应了民众的关切;另一方面,也可见出以往的“欠账”究竟有多大,居然累积了这么多“山寨社团”,听任其长期在国内搏名骗财,则其在社团管理上的粗放、低效一望便知。

当然,只要有行动,总归好于冷漠、不作为;只要有曝光,必将会净化国内“山寨社团”泛滥的情形,还社会以清明、有序。

接下来,除了通过法律途径出台旨在规范、约束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之外,有关部门不妨延伸一下思路,或者说收束一下视野,将监管的力量多一点用到国内的社团管理上。客观而言,这些年来,国内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已经对民间社会形成一定的困扰,相当多的社会资源被部分不良社团组织汲取并滥用。特别是那些有着部门背景的社团,不仅依仗公权力攫取资源,对真正的民间社会组织形成挤压,在账目以及资金使用上也含含糊糊、语焉不详,严重缺乏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对此议论纷纷。

一个正常运行的社会,社会组织往往能够起到政府不能起到的作用,乃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黏合剂、接合部,若管理到位、运行有序,将会极大助推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国家层面看,持续推动社会组织的茁壮发育、有序运行,也符合各方面的利益。而社团组织的充分发展,也使得中国一项偏弱的社会得以充实,进而增进民众的福祉。

考其国内社团组织治理难题,一个直接的问题可能就是,民政部门本身就是主管,自己规范自己、约束自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这就要求,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管办分离,明确管理者与运行者的界线,不再混为一体,让政府为社团组织背书,将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作为某种代价压上去。

任何改革都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既然国家有培育社会组织的目标,既然社会也需要众多脚踏实地、清清白白的社会组织,既然我们从来都不缺乏致力于社会公益的个体,就应该戮力前行,以壮士断腕的姿态有一个区分和切割。不然,若继续沉溺于社团的级别和利益,汲汲于“老领导”退下来之后继续有一个发号施令的机构,则不可能真正培育出服务公共利益的社团组织。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清理境外“山寨社团”,很好,惟愿能够双管齐下,不要落下国内数量更为庞大的“山寨”社团。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境外注册“山寨社团”“山寨社团”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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