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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尚需配套

2016年03月18日 15:09 | 作者:于文军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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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备受关注的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方案年内出台,医事服务费将“分级”制定。今后,患者还可自主选择凭处方到药店购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3月17日《新京报》)

应当说,患者自主选择凭处方到药店购药,这有利于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然而,这仅仅是迈出的可喜一步,尚需进一步的细致配套才能落到实处。为此,要由目前医生手写处方改为医院电脑打印处方,这起码在技术上不存在难度。君不见,在不少公立的大医院,医生给患者诊断开药方到患者拿到药,多是通过医院标配的电脑联网“一条龙”进行。又如,税务系统的发票不少是“机打发票”。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是字迹清晰,格式规范,避免医生手写的处方“龙飞凤舞”以致别人或药房看不懂,影响“抓药”。二是避免手写处方有误或造假,将来一旦追究责任,医院电脑系统里没有凭据。

不过,也要注意另外一个问题,即有些物美价廉的常见药,一些公立医院及药店觉得不赚钱,根本不进这类药,患者即使拿着医生开出的处方到药店也往往买不到药。而实行“医药分开”改革倒是给一些医院不进这类药提供了堂而皇之的借口。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尴尬,建议公立医院对这类物美价廉的常见药大量进货,财政应考虑对此予以必要的补贴,医院也应给患者开出在医院拿这类药的处方。至于患者愿意凭处方到药店购药还是在医院购药,那是患者的自由选择,岂不更好?(于文军)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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