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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为女儿学业不受影响 雇人奸杀女儿闺蜜

2016年03月31日 13:51 |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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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高中生9天杀害7人 盘点全球变态杀人魔(组图)

两犯一人判死刑一人判无期

2012年9月6日、7日,公安机关先后将付某及刘启智抓获。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启智与付某共谋采用杀人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9天内分别在湖南省、广东省、云南省入户抢劫作案4次,在抢劫中致7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刘启智、付某共谋犯罪,共同杀害被害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残忍,后果十分严重。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刘启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宣判后,刘启智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曲靖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判决宣判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罪犯刘启智执行死刑的命令,罪犯刘启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付某作案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定刘启智、付某的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被害人邬先生、唐女士、吴女士等家属经济损失共25万元。

为何沦为杀人凶徒

两个青年,为何沦为杀人凶徒?

虽说他们的家庭经济都不宽裕,但父母却十分宠爱他们,衣食无忧。二人就读的武冈市某中学,是当地一所有名的示范性民办中学,一年学杂费就需要上万元左右,比当地的公办学校贵了近1倍。

2012年5月,付某离校辍学,同年8月刘启智在暑期补课中因与老师发生矛盾离校,随后从家里拿了800元现金后到湖南省武冈市城区的网吧里游荡。

案发前10多天,付某在QQ里遇到刘启智,谈起赚钱难时,两人决定联手“一夜暴富”。据警方查明,最早提议“出去干一票”的是付某,“你(刘启智)在武冈城混了这么久,选中目标没有?”“做大事的人连人都不敢杀,还做什么大事,你刘启智要是没钱,还得跟叫化子一样。”2012年8月20日,付某从外地坐车到武冈市,找到已经无钱吃饭、天天挨饿的刘启智。

“出去干一票”是他们从电影里学来的语言。在一些犯罪片中,他们还学会了找抵抗能力差的人下手、逃避警方的追捕、不用手机和家人联系等等。据刘启智交代,在第一起抢劫案中他本不想杀人,作案时他也对付某说“没有钱就算了。”但付某说连人都不敢杀,就是没有钱也要杀掉,“难道你还要让(他)去告发我(们)?”

因为第一次抢到的钱太少,走上了杀人之路的两个人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短短9天就夺去了7条人命。警方介绍说,两人之所以选择在云南作案,是因为他们认为云南是边境,方便逃跑。

令人震惊的是,在逃亡的路上,付某还不忘用手机上网,向朋友炫耀:“短时间内杀了几个人,那么多警察竟然抓不到我,老天助我也,看来我还要继续作案杀人!”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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