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电信诈骗案“矮化”台湾了吗?

2016年04月18日 09:59 | 作者:徐立凡 |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在电信诈骗案上台湾部分舆论和行政之所以“失言”、“失策”,是模糊两岸路线的结果,这无益于本源问题的解决。

最近,45名涉及电信诈骗案的台湾嫌犯从肯尼亚被遣返大陆,在台湾掀起轩然大波。绿营方面蔡英文称大陆“无权代表我方处理涉及台湾人民的遣送事宜”,新任“立法院长”苏嘉全称“要给予最严正的抗议”。台湾舆论狂潮裹挟之下,蓝营方面一度也乱了阵脚,直到法务部门澄清大陆确有管辖权后才趋于平静。台湾方面日前还释放了马来西亚遣送回台的20名电信诈骗嫌犯,台湾新党对此表示,普遍民意都无法接受轻纵罪嫌,“既然台湾管不了,干脆给大陆管”。国台办发言人称,这只会纵容日益猖獗的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电信诈骗案何以触动台岛一些人的敏感神经?渲染遭遇了“矮化”和借机进行政治操纵是主要原因。而这两点,都只能建立在刻意无视或隐瞒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实际上,台湾电信诈骗案案情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重重内幕。国台办在4月13日例行记者会上的回应很清楚:台湾电信诈骗涉案嫌犯受害人均为大陆人,按照国际刑事诉讼“属地优先于属人”的管辖原则,大陆有司法管辖权。

更何况,肯尼亚与台湾不是“邦交国”,将嫌犯遣返大陆并无不妥。台湾有舆论“硬拗”,认为两岸之间有《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6年多以来大陆已遣返台湾446人,电信诈骗案嫌犯也完全可以照此办理。然而,没有证据表明这45名电信诈骗案的台湾嫌犯被对岸立案列为追逃嫌犯,在此情况下,何以启动司法互助协议?

对于电信诈骗,大陆一直希望两岸强化合作。据公安部刑侦局介绍,电信诈骗在一段时间内持续高发,发案数量年均增长20%至30%。其中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实施诈骗犯罪占整个电信诈骗案件的20%,所造成的损失却占50%以上。

由于台湾对电信诈骗量刑过轻,被抓获的台湾电信诈骗嫌犯押解回台湾后,被判处刑罚的不到10%。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加入电信诈骗活动,来自台湾方面的数据显示其规模已达到近10万人。在台湾电信诈骗业兴盛的同时,大陆家庭倾家荡产,很多企业倒闭破产,仅去年就有上百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然而,截至目前大陆警方向台湾警方通报了200多起涉及赃款10多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案件线索和证据,却只追回了20.7万元人民币的赃款。

即使从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出发,肆意歪曲台湾电信诈骗案真相,涂抹种种政治色彩,也有违常情常理。尤为值得警惕的是,这样的政治操弄成了惯性,不仅会给两岸交流的广度和深度造成障碍,还会疏离两岸血浓于水的民间关系。台湾有警院教授公然在媒体宣称电信诈骗有利于发展台湾经济,台湾有关部门近来从印尼等与大陆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抢运”电信嫌犯甚至不进行审查即予释放,将肯尼亚列入旅游警告名单等等,反射出“逢中必反”的狭隘情绪已浸淫到了台湾社会的很多层面。对这些迹象,不少台湾媒体和网民也深表忧虑。

从根本上说,在电信诈骗案上台湾部分舆论和行政之所以“失言”、“失策”,是模糊两岸路线的结果。这为电信诈骗这一也曾经荼毒台湾民众的“恶之花”提供了培植土壤。真要维护台湾形象,不让台湾“矮化”,与其徒逞口舌之快,不如追根究底,回到问题本身。

□徐立凡(媒体人)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电信诈骗案 台湾嫌犯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