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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闯红灯者“特写”是执法“闯红灯”

2016年04月18日 10:13 | 作者:印荣生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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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晚9时,微信公号“黄浦公安”开设“曝光台”栏目,以照片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位闯红灯的行人,并将其正面头像放大。这是自3月24日上海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以来,首次以此方式曝光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对于“中国式过马路”,不少地方都采取了治理措施,如在北京,不听劝导或被罚款10元;深圳最高罚款100元……有城市还将违法记录纳入诚信体系。如果说,罚款等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定罚则之内,那法未授权的“公开曝光”则有违法之嫌。尤其是将被曝光人正面头像放大后公开,有示众意味。要知道,别说闯红灯,就是涉嫌犯罪者,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面部都得打马赛克。正因如此,网上质疑的声音一大片。

行人闯红灯,处罚不是问题,但前提得是“依法”。这道理虽旧,可就该事件,恐怕还得重申。

□印荣生(公务员)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黄浦公安 闯红灯 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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