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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三名官员立案侦查

2016年05月19日 17:15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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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最高检19日消息,日前,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青岛市国资委原副厅级巡视员王凯生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张正欣(副厅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莱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青岛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宗仁(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立案侦查 官员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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