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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腐败农民最为痛恨,就当严厉查办

2016年06月24日 15:49 | 作者:罗浩声 |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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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个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6月21日正式拉开序幕,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围绕保障民生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严厉查办易发多发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6月21日《宁波日报》)。

为加快补上“三农”短板,近年来中央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持续加大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扶持力度,但随着大批专项资金涌入农村农业领域,“涉农腐败”问题也如影随形,呈多发高发态势。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去年查办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仅河南一地就有3244件。就连非农业大省的广东,涉案的也有1277人。这些案件,大多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新农村建设、救灾救济等,和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也因此成了农民最为痛恨的腐败现象。

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多发高发,首要原因在于权力过分集中。一些基层涉农领域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既是具体经济活动的实际运作者,又是经济活动管理者,集权钱于一身,特别是近年来惠农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为少数人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同时,监督的缺失,也是重要的诱因。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对农民各项补贴资金,以及扶贫、救灾、保险等专项资金,或雁过拔毛、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或失职渎职、违规操作,致使惠农资金大量“跑冒滴漏”。此外,惩治力度不大,也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对于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涉案人员,一些地方量刑相对轻缓,犯罪所获的收益与其承担的罪责不成比例,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

涉农领域的腐败问题,其实就是掌握公权力的强势一方,从最需要扶持和帮助的弱势群体手中“抢食”,将那些本来或用于改善农业农村落后面貌,或用于扶贫、救济、保命的资金私自截留,权力自肥。这种腐败,比起一般性的职务犯罪,性质要严重得多,也更让人“可恨”。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影响了农业农村的发展,也势必会使各地补短板的效果打折扣,进而干扰和阻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这就好比那个著名的蓄水实验:水池能否快速蓄满水,既取决于进水量,也取决于出水量。如果水池到处是漏点,池中的水位不仅无法上升,甚至还有下降的可能。严查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铲除这一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堵上涉农资金挪用截留的“窟窿”,也是如此。一头,各级要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另一头,要堵上“跑冒滴漏”,让政策、资金更精准落地和兑现。

此次我市检察院重点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涉农项目补贴审查监管环节、涉农惠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涉农社保资金管理环节和涉农执法处罚环节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这几个领域和环节,恰恰是最容易产生“漏点”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在这些领域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尽快查办一批典型的腐败案件,可以形成一定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从根本上减少涉农腐败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保障好农民的利益。(罗浩声)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举报宣传周 涉农领域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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