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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脱钩能否根治“协会腐败”

2016年06月24日 15:56 | 作者:刘英团 |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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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海召开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暨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批245家条件成熟的行业协会、商会将开展脱钩试点,计划今年9月底完成。根据“脱钩总体方案”,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已经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6月22日《澎湃新闻网》)

官员兼职协会商会本质上是权力在兼职。一些协会商会之所以乐意把橄榄枝伸向一些领导干部,一是因为协会商会需要利用官员影响力来谋取好处,有现任或者刚退休的离任官员坐镇,不但有权好说话,谁还不给老领导一点儿面子。二是一些协会商会并非纯粹的民间社团,本身就是从行政机关“脱胎”而来。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的话说,“很多官员任职协会只是表面现象,更多的在借机‘延展’自己当官时的待遇,为相关吃饭、消遣活动找个‘挡箭牌’。”

审计署审计报告指出,2010年和2011年,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多收取理事单位会费20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常务理事单位休闲度假等与协会无关的开支。部分社团组织成为一些政府部门和干部“提款机”,变了味的兼职使协会商会成了违规敛财的“收款机”。不少省份的协会、研究会至少几百上千家,比政府行政事业机关还多,不仅坏了市场环境,损害了政府公信,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从公开的司法案例看,利用协会进行利益输送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建筑、珠宝、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文体等领域。这其中,又以建筑领域最为严重。例如,曾任衢州市建设规划局副局长的许林森,退休后“发挥余热”,当上了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会长,收受总额达56.5万元的贿赂,为他人在工程承包、工程评优、相关产品进入安居工程等事件中“提供帮助”,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遏制官员或离退休官员到商会兼职,不应局限于“脱钩”,治本之策是从法律上斩断权力滥用之手。在脱钩之后,各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协会商会应采用市场化、属地化管理,强化协会商会的廉政建设。对违规违纪选拔任用的协会商会人员应即时清理,若涉嫌违法犯罪,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行业协会商会也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动态监督,必要时,还应通过专门的立法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从而使其成为简政放权改革中的廉洁高地。(刘英团)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商会脱钩 协会腐败 官员商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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