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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全文)

2016年06月25日 07:57 | 作者:曾珂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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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国特别强调,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包括宗教极端主义和其他表现形式,对世界各国乃至整个人类文明构成的威胁日益严峻。

成员国坚信,国际社会只有在国际法的坚实基础上采取统一协调措施,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合力打击,才能战胜和消除这一邪恶势力。

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及应对其他新威胁和新挑战背景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支持尽快通过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

成员国强调,为在新形势下扩大反恐合作创造条件,应同国际和地区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以及其他国家形成一致的政治立场并开展协作。

成员国愿同多边反恐力量团结一致,支持在联合国主导下,采取协调行动共同打击恐怖组织。

成员国重申,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打击非法生产和贩运毒品、买卖武器弹药和爆炸物、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仍然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合作的优先任务之一。

成员国强调,塔什干峰会关于开展安全合作的共识十分重要。

成员国主张进一步开展密切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防止极端思想扩散,特别是在青年人中扩散,预防民族、种族、宗教歧视以及排外思想。为此,成员国将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2015年7月10日决议,继续《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制定工作。该公约将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6年至2018年合作纲要》一起,巩固该领域合作法律基础。

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和现代信息技术犯罪,巩固边境安全,联手打击非法移民、人口贩运、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经济犯罪,仍是上海合作组织迫切议题。为此,切实落实2010年6月11日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打击犯罪协定》十分重要。

成员国注意到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大会世界毒品问题特别会议成果,将在上海合作组织通过的国际法律文件基础上,继续就在本地区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易制毒化学品开展务实合作。

成员国支持进一步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工作。

成员国对日益严峻的国际毒品威胁深表关切,重申坚决支持维护和巩固以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为基础的现行国际麻醉品监管体系。成员国认为,在联合国的中心协调作用下,在综合平衡、广泛且责任共担原则基础上,共同努力消除全球毒品生产十分重要,包括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非法种植及其生产加工,建立应对新型合成毒品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的有效法律体系,并加强吸毒人员康复领域合作,有效减少毒品需求。

成员国指出,世界经济仍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后果的影响,导致总需求萎缩、主要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世界经济增长缓慢等不良后果。为应对当前威胁和挑战,各国应通过大规模结构改革,实现多元化,提高经济长期竞争力和创新发展,推动世界经济深度变革。

成员国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5年来,经贸往来和投资合作形成巨大潜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势头良好,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成员国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地区的和谐发展符合本地区经济平衡增长的整体利益。为此,成员国将采取进一步扩大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互利经贸合作的协调措施,包括为贸易、相互投资和实业界合作创造便利条件。

成员国重申,切实落实2015年12月15日在郑州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声明》中达成的共识十分重要。

在此背景下,成员国将谋求各国发展战略对接,加强协调各国经贸规划。成员国认为,采取措施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增长,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深化在贸易、产能、财政、投资、农业、海关、通信、卫星导航及其他符合共同利益领域的合作十分重要。各方将特别重视就有效应对经济下行交流经验,使用创新技术,创造便利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在优先合作领域实施长期互利项目,发展基础设施。

成员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将继续就落实这一倡议开展工作,将其作为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手段之一。

成员国指出,在可再生和替代能源利用等能源领域继续开展多方面互利合作十分重要。

成员国将推动交通领域多边合作,促进构建国际运输走廊,打造连接亚洲和欧洲的枢纽,共同实施基础设施项目,扩大具有经济可行性的互联互通潜能,释放地区过境运输潜力。为此,成员国认为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尽快生效和落实十分重要。

成员国将集中力量实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中规定的共同关心的具体项目,以及制订《2017-2021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

成员国赞同进一步扩大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互利合作,以提高上海合作组织合作潜力。为此,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项目融资,成员国将继续研究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问题。

成员国特别关注在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环保、体育和旅游领域发展双多边合作,共同研究和保护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包括在丝绸之路沿线的文化和自然遗产。

成员国重申,上海合作组织对于符合本组织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准则和条件的相关国家是开放的。本次峰会期间签署的关于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是上海合作组织扩员进程中迈出的切实步骤。

成员国认为,印度和巴基斯坦获得成员国地位将扩大本组织潜力,提升其作为解决地区当前重大问题、保障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多边机制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

成员国将深化同与上海合作组织建立正式联系的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互利对话与协作,并扩大对外交往,以便进一步构建2004年塔什干峰会期间成员国元首提出的多边伙伴体系。

成员国在相互尊重、睦邻友好原则的基础上,致力于维护和平、共同发展和平等关系,将继续开展建设性和互信对话,深化各领域有效合作,为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阿坦巴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拉赫蒙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卡里莫夫

2016年6月24日于塔什干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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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塔什干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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