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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闻官方将放生纳入宣传“必修课”

2016年06月28日 10:58 | 作者:司马童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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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其中明确提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审稿还明确,“省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循着一些地方的传统习俗和宗教文化,民间的各种野外放生行为及活动,确凿由来已久。简单来看,放生被看作是做“善事”,但太多的实例足以警醒我们,“善事”不善为,或者说只顾一处、不及其余地胡乱放生,这种习俗与文化就可能“好心办坏事”,并招致生态环境破坏以及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的损失。

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无疑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更加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但让笔者眼睛一亮的是,此次三审稿中,明确了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开展放生活动,即指官方放生将成为政府部门实施日常监管和进行宣传引导的一门“必修课”,这就在强调依法“放生”的同时,更使法规的落实也愈加“接地气”了。

喜闻官方放生将成“必修课”,首先是让叫停“随意放生”的法律刚性,具体了更加柔软的推动理念。应该说,对于民间放生行为和活动,不管不行,但管得生硬刻板,则也易于引起某种程度的逆反情绪。因此,通过官方放生的规范引路,不仅显现了合理合适的放生习俗并不违规,同时在揭示胡乱放生的潜在忧患与危害时,人们也会觉得入耳入心,进而积极主动地做到谨慎放生和安全放生。

官方放生将成“必修课”,虽说类似的活动为数不多,而且能够亲身参与的市民群体也十分有限,但活动的开展及媒体的宣传,必将起到促使全社会进一步确立规范和安全放生观念的倍增效应。有道是“此消彼长”,民间对野外放生多了一份守法意识,再听到诸如某镇山林里发现数百只随意放生的狐狸和貉,咬死大量家禽,以及有在泰山大量放生松鼠,导致松鼠繁殖成灾,造成当地核桃减产一半以上等报道时,就会由此及彼地自我警觉,乃至引以为戒地好自为之了。

早有媒体披露,当前眼下,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放生习俗的刺激和催化之下,已然有人专门操弄起了“一边提供放生服务、一边偷偷事后捕回”的阴暗营生。善意放生者要是听到这个消息,别说胡乱放生往往等同于“杀生”,像这样“又放又捕”的坑害生灵,又有多少意义的行善“功德”和价值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官方放生的“必修课”做得好不好,事实上也关联着“放生样本”的参考和参照作用,究竟能发挥得怎么样。所以,法律法规的叫停“随意放生”,有必要认真寻思和研究官方放生如何在形式上出彩出新,将传播力做得更深更广等。换言之,这项工作做到到位和精彩了,其对减少和扼止“胡乱放生”,或将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鼓励与促动。(司马童)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官方放生 “必修课” 随意放生 监管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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