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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民主评议 推进民主监督创新

2016年07月06日 12:46 | 作者:林桂志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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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方法规范化。在组织民主评议中,通过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方法促进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帮助接受评议的政府职能部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及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反馈通报整改成效,促进实现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坚持循序渐进 推进民主评议工作“程序化”

为做好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梧州市政协每年都制定出详细的方案分步组织实施,在准备、沟通、调研、评议、整改、督查、反馈工作上实现了程序化。具体做法是:

组织准备。制定方案报同级党委批准。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和部分政协常委组成,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人士作为特邀评议委员参加评议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评议工作组,具体负责评议日常事务工作。经请示同级党委批准后通知参加评议的各方,使之有一定的时间进行考虑和酝酿,一般提前十五个工作日进行书面通知,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参加评议人员提供评议材料,同时督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别委员深入调查研究,为评议准备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沟通动员。评议工作组组长与评议对象主要领导衔接和沟通,协商评议工作。评议工作组进驻评议部门召开动员会。

调查研究。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视察等方式,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评议对象工作的情况。

集中评议。在年中、年末分别召开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议进行集中评议。会后形成评议报告向评议对象反馈,同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

反馈整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被评议对象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找准存在问题,形成评议工作报告,并及时向两办和被评议对象反馈。被评议对象对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落实。

督查落实。结合重点提案办理督查落实机制,由政协联合两办督查室对评议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

情况反馈。将督查落实情况书面向政协和有关部门反馈。

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是一项操作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作,必须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被评议部门的通力配合才能取得成效。目前,梧州市政协这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在完善评议制度、创新评议形式、提升评议成效、保障政协委员权益等方面做进一步探索。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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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梧州 梧州市政协 林桂志 民主评议 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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