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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驾考返点乱象:模拟考试费一半进教练口袋

2016年08月05日 07:16 | 来源: 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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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

模拟费涨价跟返点有一定关系

随着给教练返点费用的逐步攀升,从2012年以来的4年时间里,社会化考场的模拟费也从最初的200多元涨到300多元。在周林福看来,考场模拟费涨价跟“返点”有一定的关系。“作为驾培协会,对这类现象也无法干涉,最主要的还是鼓励学员能自主约考,摆脱教练的控制。”

毛家湾考场副总陈立超告诉记者,2012年考场模拟训练收费280元/小时,“2013年新的考场出现,从那时起,考场用车换成了新款捷达、桑塔纳,价格要高些,因此模拟费涨了价。”不过,陈立超也认为,涨价跟返点金还是有一定关系。

城西某考场负责人说,在返点金还保持在二三十元时,考场还为考试学员提供了免费茶水和午餐,不过,随着考场日渐亏损,这些服务已不复存在了。陈立超说,最近两三年,毛家湾考场也不得不推出一些优惠活动,变相对教练进行返点。“经收支计算,这种竞争方式让我们越陷越深,已经亏本了。”今年6月,该考场取消了一切形式的促销团购活动,“训练人数有所减少。”对此,陈立超坦言,“少就少点,正常状况就应是每家考场都不返点,比管理和服务。”

律师声音

涉嫌商业贿赂

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教练收取考场高额返点费一事,成都商报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寇翼律师。寇翼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寇翼说,考场向驾考教练支付回扣,驾考教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是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扰乱了驾驶人社会化考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上述规定,构成商业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马铃律师认为,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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