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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持股试点五问:谁先试?怎么持?

2016年08月18日 19:33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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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等三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在年内启动试点。

哪些企业能成为先试者?员工持股如何避免“撒胡椒面”?新华社记者采访国资委相关人士和专家,详解试点意见。


谁能参与?

试点意见对国企员工持股划定了多条“硬杠杠”。开展试点企业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制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市场化”成为试点条件的关键词。试点企业应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相比之前的消息,试点意见再次缩小了试点范围。央企二级以上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试点意见发布后,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将按照试点企业条件选择少量企业开展试点。地方国有企业开展试点,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有关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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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持股 员工 试点 国企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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