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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罪认罚属控辩协商而非“辩诉交易”

2016年09月03日 10:51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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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葛晓阳  文/图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案件,在被告人签署认罪从宽协商意愿书后,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变更量刑建议书,建议对其从宽量刑。

今后,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在广州或将成为常态。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授权决定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包括广州在内的18个城市进行为期两年的试点。这一消息引起法学界和社会广泛关注。

多位法学专家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控辩双方平衡对抗前提下的控辩协商,在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开展这项制度试点工作,是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有利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程序从简提高司法效率

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现已到期。

如今,18个试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城市,涉及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正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近年来,我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轻微刑事案件的数量仍在高位徘徊,某些犯罪案件侦办难度很大,需要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有时可能引发刑讯逼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说:“当前,部分司法机关感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负担较重,案多人少仍然较为突出,影响改革进程。此前的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已取得一定效果,部分实务部门也认为可以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在此节点上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符合现实需要。”

美国的“诉辩交易”制度,英国、意大利的认罪后量刑折扣制度,法国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据介绍,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诉讼效率已经成为当代各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主流导向之一。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认为,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节省简单案件耗费的资源,将优势资源集中于处理复杂案件,确保案件审理质量,维护司法权威。

我国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程序上从简: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宋英辉说,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统筹协调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适用,实现案件繁简的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程序体系,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创造积极条件。

实体从宽彰显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仅在程序上从简,还会在实体量刑上从宽。对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发落”,难免会与社会大众朴素的刑法观念相冲突。

据专家介绍,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现代法治国家已逐渐摒弃单纯的刑罚报应观、重刑主义,转而彰显司法的公正与人道主义。是否适用刑罚、适用怎样的刑罚、是否从宽适用刑罚,主要考虑的是如何有效矫正、控制和预防犯罪。

宋英辉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调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的积极性,促进和解,既能够体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充分尊重,彰显刑事诉讼的人文关怀,又能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使犯罪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京平特别强调,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是“辩诉交易”,而是在控辩双方充分、平衡对抗基础上的控辩协商,在国家、被害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三者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让人民群众的公众安全感最大化。

卞建林也认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能简单等同国外的辩诉交易制度。我国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仅为了提高司法效率,还有司法需求与人权保障的考虑。

根据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的原则,凡是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都不能定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获取确定、充分证据的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办理犯罪手段比较隐蔽的案件时更是如此。

卞建林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可以防范办案人员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口供,迅速查明案件事实,及时有效惩罚犯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在具体的认罚过程中,被害人的利益由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的检察官代为主张,可将被害人的受损利益获得弥补作为认定被告人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合理条件之一,将被害人获得赔偿的程度与被告人可能获得的从宽幅度直接挂钩,可以调动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主动性。

宋英辉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有之义,是充分体现刑事政策精神的制度样本。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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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认罪认罚 控辩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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