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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率不足一成”需要强力纠偏

2016年09月05日 10:30 | 作者:何勇海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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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预防出生缺陷日。记者日前获悉,尽管北京已全面实施免费婚检,但2015年的婚检率仅为9.44%,尚不足一成,而婚检人群疾病检出率却翻倍,且孕期梅毒等性传播疾病发生率也有所增高。另外,新生儿出生缺陷如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智力低下、癫痫等也呈上升趋势。(9月2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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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检率不足一成,不是北京独有现象。新华网今年4月报道称,2003年我国取消强制婚检后,婚检率大幅下降,北京、广州等城市当年超过九成,如今已不足一成。这是令人担忧的。作为一种婚前保健服务,婚检不同于一般体检,目的在于筛查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婚育的疾病,避免医学上认为不适当的婚育,以及对一些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防治和指导,从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做婚检,就会使一些传染病、生理性缺陷不能及时发现,引发婴儿出生缺陷率升高,不仅影响后代健康和家庭幸福,也会给政府和社会造成负担。

即使是免费福利,婚检率为何仍如此之低?一方面是传统认识使然,结婚男女双方都认为自己“很健康,没必要婚检”。事实上,影响生育及后代健康的疾病,在结婚之前,每个个体是难以自我发现的,一般体检也不会检查有碍婚育的遗传病等项目。另一方面,出于自私心理,一些人担心查出问题影响感情,让婚姻“鸡飞蛋打”,另有一些人明知自己有问题,但害怕暴露后不能结婚,故意逃避婚检。事实上,不做婚检,危害下一代健康,才是不明智的。

对于婚检率不足一成的可忧现状,相关部门需要强力纠偏。首先要做的功课是,大力宣传推广“婚检有益于婚姻幸福”,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婚检是维护婚姻双方健康、和睦的重要手段,是预防婴儿出生缺陷、保护孩子健康的首要屏障,主动婚检、优生优育,才是对自己、对配偶、对后代、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姿态。在对婚检的宣传教育中,更需要有警示教育的内容,比如未曾婚检给一些家庭带来的后果。

其次要修订完善制度设计,增强免费婚检政策的执行刚性。虽然我国取消了强制婚检,倡导主动婚检,但鉴于婚检率持续走低,有必要将提醒免费婚检、做好说服教育,作为婚姻登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婚姻登记部门在办理新婚夫妇结婚登记前,首先应主动引导、鼓励男女双方先履行婚检程序,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给予一个是否婚检的考虑期,考虑好了或婚检了再来办理结婚手续。这并不是回归强制婚检的老路,而是“柔性强制”,婚姻登记部门不将婚检结果作为结婚与否的必要条件,但必须作出安全提醒、主动鼓励。

免费婚检率不足一成,还与婚检机构的服务意识不浓、服务水平不高有关。有受访者表示,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做婚检。有必要利用婚恋网、婚姻登记网络和服务大厅等平台,对婚检信息广而告之;优化服务流程,将免费婚检、婚姻登记集中于一处服务,有效纾解老百姓在婚姻登记和婚检中两头奔波之苦。据报道,有的地方给参加婚检的农村夫妇报销300元生育费;有的地方规定,符合计生政策并接受婚检者,自然分娩后可额外补助两三百元;有的地方规定,夫妻进行婚检后,怀孕妇女可享受一次免费产检……这些激励手段也可以有。(何勇海)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婚检率 不足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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