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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舆情应对要有理有据有节

2016年09月13日 11:10 | 作者:高亚洲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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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一段“衡水交警执法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佳”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衡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交警支队法制大队辅警李某某和直属二大队执法办辅警李某某在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存在态度生硬、语言不当、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衡水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要求交警支队尽快找到视频拍摄者,他要亲自向对方道歉。(9月12日《北京晨报》)

一段视频的流传,很可能意味着舆情危机的产生,积极妥当的舆情应对是化解“窗口服务”公共形象危机的重要路径。从视频流传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应对,反应不可谓不积极,诚意也是看得见的,毕竟是副市长出面“亲自向对方道歉”。

于此看来,这似乎是一次颇为成功的舆情应对。要知道,连当事人都连用三个没想到——“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没想到会处理那两名工作人员,没想到会得到副市长的当面道歉”,表达出对此事的“意外”。虽然没有直接的夸奖,但还是能看得出当事人对此的满意。

能积极面对,而不是闪烁其词或是视而不见,这当然是值得点赞的,主政领导的应对姿态,更是舆情应对的亮点。不过,从此事来看,仍有值得审视的地方。

在此事中,除了有相关领导的出面道歉外,那两个辅警是被直接开除了。开除似乎是解气了,但又是否有理有据有节呢?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中,是明确说明他们的行为,有悖于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执法理念,严重违反了《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相关纪律规定。那么,处理也应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

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根据条令附则确实有开除等处罚规定,但并不太具体,只有“情节严重”的说明,而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中,则有对“情节严重予以解聘”的具体描述,在可以解聘的十条情形中,可能与此事相关的有两条,一是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不改的;二是多次受到社会各界或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

无论是哪一条,有一个重要的前提便是“多次”,对照此事来看,并没有足够的信息表明,这两位辅警有过多次“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存在态度生硬、语言不当、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那么,对他们给予开除公职的决定,显然是过度处理了。

这两位辅警无论有让人愤懑的过失,对他们的处理,显然是不能为舆论所绑架,必须依然相关规定进行,简而言之,应有理有据有节。如果简单粗暴地以开除了事,虽然看来解气,但是,由此造成对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伤害,甚至还有对现行律法的破坏,这样的舆情应对,恐怕还会发生更大的次生灾害,陷入更大的被动。(高亚洲)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衡水交警 态度不佳 窗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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