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遏止网侵个人信息须打好“组合拳”

2016年09月27日 15:17 | 作者:高福生 | 来源:燕赵晚报
分享到: 

今年5月,山东菏泽警方侦破一起定制型贩卖个人信息案,抓获嫌疑人29名,其中包括银行员工2人,快递公司和电信公司员工各1人,涉案资金500余万元,查明交易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00余万条。(9月26日《京华时报》)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刚刚买到新房,装饰公司的推销电话就接二连三地打了过来;孩子一到上学年龄,培训机构的电话就应接不暇;网上刚下订单,第二天就可能接到无货退款的诈骗电话;预订的航班还没起飞,退票改签的诈骗电话就紧随而至……

目前,网上贩卖个人信息涉及金融、电信、教育、医疗、房产、快递等行业共计40余类,甚至已经被碰撞整合成为“地下大数据”,为诈骗分子实施精准诈骗提供了便利,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网侵个人信息犯罪屡打不止,原因有三:一是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单位、个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合法需求巨大,在客观上催肥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地下土壤”;二是一些掌握个人信息数据的单位自身管理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技术防范水平不足,给“内鬼”以可趁之机;三是法律震慑不足。

让网侵个人信息犯罪寿中正寝,须打好“组合拳”。于公民而言,要增强个人信息安保意识;于个人信息使用的单位和商家而言,应完善内控制度,筑牢安全防线,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严防个人信息被技术和权力滥用;于监管部门而言,对“内鬼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者”的黑色产业犯罪链条,密织监管天网,有效施策,封堵漏洞,防患于未然。

这其中,尤须用好法律武器,严打非法获取、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分子,严打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的人员,整治问题突出的网络服务商,如此,才能摆脱“数据裸奔”的窘境。(高福生)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网侵 贩卖 个人信息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