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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乾:树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新思维

2016年10月11日 08:57 | 作者:李广乾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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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监督保障作出规定。此《办法》的出台将对促进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起到积极作用。

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的概念非常丰富。《办法》对其内容进行了界定,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我国的政务数据库建设已经进行了十多年。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对电子政务的基础数据建设提出了要求,并提出了四大国家基础数据库的概念,即“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信息数据库”,奠定了国家数据库建设的基础。

总体来看,我国已经建立了有助于政府管理的各级数据库,但是在应用上还不够理想,有些应用的范围和共享的程度也不尽如人意,重复建设、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也比较多。

《办法》提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即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需求导向,无偿使用;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建立机制,保障安全。同时要求,各政务部门应加强基于信息共享的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实际上,这四项原则是对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国的政务信息数据建设多年,部门间的共享工作却屡屡被民众诟病,不论是因信息不流畅出现的开具“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现象,或是因信息泄露引发的纠纷,都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隐性壁垒”所致。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三个层面:一是技术架构层面的原因。当初政府部门在开始数据共享工作时由于各种技术条件的限制,没有设立一个很好的系统架构,出现了很多部门的技术标准不统一、系统不兼容、没有接口等问题,阻碍了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

二是工作层面的原因。工作的协调不畅问题严重,每个部门都觉得向其他部门要数据很难,但自己也不愿意给别的部门,好像数据给出去自己就会吃亏,大家都没有共赢的思维,缺乏宏观治理意识。

三是制度层面的原因。到目前为止,虽然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文件很多,但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清晰的关于数据共享的法律制度,没有更高层面的顶层设计来为数据共享提供有力的支持,使很多原则性问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实施。

为打破壁垒,扫清数据共享的障碍,笔者建议:首先,在政府信息资源建设当中要加强统筹。各部门都要从国家信息化建设大局和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加强合作。其次,技术层面也应该有具体实现的路径和方法。要以主数据管理的思维,去指导我们的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库建设。第三就是政府在行政业务处理当中,一定要形成一种很好的线上、线下协同,前台、后台协同,政府网站要和实体的政务大厅统一起来,上下联动,实现李克强总理所说的让数据多转、百姓少跑。

除此之外,还要将制度明确、细化。其实以前也出台过很多类似文件,但是执行效果一直不理想。如果能做到以上几点,未来的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才会越来越顺利。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研究员)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李广乾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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