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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遭劝离”事件与学术尊严无关

2016年10月27日 12:45 | 作者:团子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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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很可能就是高校、活动承办公司和主创三方面的沟通出现问题引起的误会,某一个环节出了差池,在名人效应和媒体的渲染之后便能轻易成为社会话题。众说纷纭中,最让人疑惑的,是包括高校师生在内反对“商业宣传”的声音。乍一看似乎有维护高校学术氛围的清高,却终究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10月24日,范冰冰现身华中师范大学宣传新电影,出席活动仅10分钟后被高校负责方劝离场。10月25日,华中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对“范冰冰路演被赶”作出声明,称没有范冰冰到场的通知,为了维持场内秩序,所以将范冰冰劝离。这则声明让“范冰冰路演遭劝离”这一本就上了微博热搜的话题继续发酵。

网络上的论战主要有几个观点,一个是认为高校不应接纳此类商业目的明显的活动,有损学术尊严;还有认为电影主创、宣传方有炒作嫌疑;也有认为学校做法没错,在可能预料的混乱场面发生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众说纷纭,但最让人疑惑的,是包括高校师生在内反对“商业宣传”的声音。乍一看似乎有维护高校学术氛围的清高,却终究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高校虽以教育、学术立本,偶尔邀约或承办此类电影宣传真的就是“堕落”“腐化”吗?的确,大学里相关专业办的多数与电影相关的研讨会,是不存在宣传或商业目的的。但这不代表院线电影进高校路演宣传就是绝对不合理。实际上,电影节目到大学进行路演宣传已经非常普遍——大学生毫无疑问已经成为文娱产品的主流消费群体了。有需求就有服务,明星和学生合理范围内的互动完全是正常市场行为。

作为几千人包括学生、老师、后勤工作人员等不同生活背景、文化层次的公民共同生活的区域,大学校园甚至不能说是一个“小社会”——它就内含于社会中,只不过其基本的功用是教育。

就拿学生主体而言,在高校除了修习文化课,还需要饮食、运动、娱乐。平日里和同学去KTV唱个歌、去“爱豆”的见面会挥个荧光棒,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怎么把做这些事的场地挪到某栋教学楼,就不行了?多好啊,对学生来讲省钱省力,简直是福利。

没错,冯小刚是影片导演,刘震云是原著作者,所以他们在电影宣传期的一切活动都逃不开商业炒作的嫌疑。但且不说在非宣传期,要请冯、刘这个级别的名人来开个讲座或者纯粹的学术研讨会并非易事,就拿《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本身——这样一部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官场生态和基层政治的电影,单从题材就值得探讨,很遗憾由于它在“宣传期”,它有“商业目的”,就成了研讨会不正当性的根源。当然,网上有传言称,能入场的都是某电影购票平台的会员而并非华中师大学生——若此传言为真,就另当别论了。

整个事件很可能就是高校、活动承办公司和主创三方面的沟通出现问题引起的误会,某一个环节出了差池,在名人效应和媒体的渲染之后便能轻易成为社会话题。

就目前各方的回应来看,华中师大的公关实在不合格,不管“真相”是什么——实际上这种花边新闻也没人关心真相——在争议中心还急于推脱,且有些不当措辞,实在不是高明之举。相比之下冰冰的情商则高得多,一句“各自站的立场不同”、“大家都不易”,既保全双方面子,又显得云淡风轻。

总之,高校能不能接受电影宣传,包括在校园里进行影视剧、综艺拍摄,其实已经有不少讨论。在我看来,需要担忧的不是这些活动会导致娱乐化、商业化对学术氛围的腐蚀——学风日下的根源复杂得多,况且这种上纲上线的言论实在惹人讨厌,而是管理者如何更妥善地组织、协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师生尽兴,皆大欢喜。

□团子(媒体人)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范冰冰遭劝离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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