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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压倒性态势下,哪些官场“潜规则”还在作祟

2017年01月09日 09:54 | 作者:赵丽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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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不正成腐败一大诱因

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1月6日上午在京开幕。

这一消息迅速引起各方关注,大家想知道,2017年反腐将怎么干?

不过,在确定怎么干之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还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给出了些许答案: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反腐倡廉蓝皮书》显示,在反腐败力度加大之后,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较为突出。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举例说明,一些党员干部不愿意沉下心、下功夫结合实际理解消化和创造运用中央的政策方针,不实事求是,而是自以为是,工作做得不实、不细、不深,浅尝辄止。个别干部存在严重的个人利己主义思想,将市场交换原则用于党内生活,过于看重个人得失和利益,没有好处不干事,甚至拿了好处也不干事。有的受不了委屈,只要改革触动到自己的利益,就产生强烈的不适反应。

“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津补贴,不准吃拿卡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甚至参加吃请都受到了严格限制,一些党员干部不习惯和不适应,抵触情绪较大。”《反腐倡廉蓝皮书》对其中一些现象一语中的,比如有的地方党员干部缺乏在新制度、新要求、新环境下开展工作的能力,“没有补助就不下乡”“没有加班费就不加班”,不主动克服困难做好工作,而是将为群众工作作为向组织讲条件、谋取部分人利益的筹码。

此外,《反腐倡廉蓝皮书》将家教家风不严定为干部腐败的重要诱因。

不可否认,在近年来查处的腐败犯罪人员中,“贪腐父子兵”“卖官夫妻店”“一家子腐败”等家族式腐败现象比较突出。

1月4日下午,中央纪委官微发布消息称,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被“双开”。有媒体挖出黄兴国和自家兄弟在仕途和商场上互为犄角的暗影;周永康之子周滨,“以父之名”打造了涉及房地产、石油、水利等多个领域的商业“巨舰”;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在忏悔录里披露:“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分析说,领导干部的家庭应该成为社会的标杆,但有的领导干部鼓励孩子当大官赚大钱出大名,将子女引向名利场;有的公私不分,将公家东西拿回家任由家人使用,甚至让家人分享其权力,在教育、就业、经商等多方面特殊优惠和关照;有的不要求家人勤俭节约、吃苦耐劳、低调简约,而是任其大肆挥霍、铺张浪费、张扬跋扈、狂妄自大、傲慢无礼、缺乏基本素养。有的溺爱子女,“护犊子”,为子女谋位子、找票子、要房子、拉关系、走后门、傍大款,搞权力寻租,把家庭经营成了“权钱交易所”。子女违法乱纪,有的干部利用权力打招呼、找关系,干预和妨碍司法部门秉公办案。

“领导干部对子女亲属的管理有时难以靠‘硬制度’,这就要通过家规、家诫等,用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进行约束。”对此,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这种对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及身边人的精神约束,落脚点其实也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手中权力运行的规范。

整治“潜规则”净化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2016年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建设,努力使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尽可能地减少制度空白和模糊地带,不断挤压“潜规则”存在的空间,逐步改善政治生态。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的评价是——以有效的制度供给打破官场“潜规则”。而其中的做法主要是,从细节着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以及集中治理饭局问题等:

2016年作为“换届年”,干部交流选任相对集中,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了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中央组织部明令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等诸多内容;

2016年8月,中组部制定下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提出了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设计,为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政商关系方面,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明确了新时期政商相处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广东、浙江、河南等地专门出台更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回答了政商交往中“能做什么”。

而上述种种不正常关系的确立,都有一个载体,那便是饭局。

对此,根据中央部署,各地在建章立制的探索中,领导干部参加饭局的“红线”愈加清晰。

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安徽省部署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等问题;

浙江、黑龙江、吉林、江苏、湖南等多个省份已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午餐、晚餐一律禁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定,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必须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有的地方纪委还列出了其他一些不能去的饭局,如,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接受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

此外,不少地方还加大了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饭局问题的监管。为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问题,不少地方都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的操作办法,除限定桌数人数外,有的地方还限定宾客身份,要求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甚至“同事”等。一些地区还形成了“报告—公示—曝光”机制,在摆酒席前必须事先报告,并公示准备办多少桌、准备请哪些人,纪委可采取明察暗访或接受举报的方式,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曝光,并对违禁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完善反腐败立法锁住权力

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腐败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仍存在“压而未倒”的现象。

对于这样的现象,《反腐倡廉蓝皮书》是这样形容的:压力刚刚传到基层,腐败增量减少,存量却较多,“为官不为”现象凸显。

“据我观察,过去几年我们在打‘大老虎’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央也高度重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基层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原因在于基层党组织涣散,学习、开会走过场、走样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另一个原因是对基层党组织监督不力,比如说对人情世故、亲情等各种环境因素的监督形同虚设,特别是县和县以下的单位和机构。我个人一直认为,基层组织和群众直接联系,他们的作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度以及服务质量等,直接影响到党和群众的关系。因此,基层反腐是未来中国反腐的重点,需要每一个基层工作人员、每一个权力执行者真正用好手中的权力。

对此,《反腐倡廉蓝皮书》也给出了相似看法,并指出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背景下,“不能腐”和“不想腐”机制的建立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努力方向。

在竹立家看来,2016年最大的成绩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发布的文件和条例把“不能腐”当成了重要的法规,“下一步我们要将党内法规制度化,真正通过纪律、法规制度约束取得成效”。

要真正实现“不能腐”和“不想腐”,《反腐倡廉蓝皮书》提出需要通过激励和保障机制来营造“不需腐”的氛围来支撑,“不需腐”同样是实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重要前提和条件。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解决公职人员特别是基层公职人员的物质待遇问题,要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更多减免税等政策扶持,缩小不同群体、不同地区收入差距。要规范清理津补贴,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同时打开“正门”,切实保障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合理的收入待遇和应有的尊严,兑现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承诺,增加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

此外,《反腐倡廉蓝皮书》建议深化改革减少“能腐”的机会,“但更为重要的是,强化反腐立法推行法治反腐”。

《反腐倡廉蓝皮书》认为,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想的指导下,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制度仍然显得不成体系,反腐败缺乏国家基本法律的支撑,宪法中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尚无足够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

“有必要形成以国家反腐败法为中心的廉政法律体系,对廉政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廉政机构及其职权、廉政建设手段和措施、媒体监督、保障条件、国际合作等做出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监察机构法’‘举报人政治保护法’‘信息公开法’等。”《反腐倡廉蓝皮书》建议,同时,完善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相关法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组织、国际公约、条约、司法协议的研究和宣传,提升中国反腐败国际话语权,增强追逃防逃的主动性。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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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腐倡廉蓝皮书 态势 反腐 腐败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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