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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多年被指不中用 面临落地难尴尬

2017年01月17日 09:41 | 作者:朱宁宁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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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一年一度的春运大幕正式拉开。

因为今年春节比往年来得早了些,学生流、探亲流、务工返乡流等客流高峰重叠,也让今年春运买票成为近年来最难的一次。

即便如此,很多人还是想尽办法买票回家。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排除万难也要回家陪父母过年。

于是,“常回家看看”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

近日,网络上一则关于时间的热帖让很多人看完之后心里都“咯噔”了一下。“如果按75岁的平均寿命来计算,人生不过短短的900个月。画一个30×30的表格,一张A4纸就足够了。每过一个月,在一个格子里涂掉,你的全部人生就在这张纸上………”帖子里特别提到,假设我们的父母平均五十岁,你们天天见面,你能陪伴他们的时间有300个格子;假如你们一个月见两次面,你能陪伴他们的时间是20个格子;假如你们一年见一次面,就只有可怜的一个格子。

很多看过这一热帖的人表示,看完之后鼻子一阵酸。家,本是铠甲,却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软肋。人们慢慢发现,回家陪伴父母的时间越来越少,相聚的时间越来越短。一年只有春节才能回一次家看望父母,成为在外打拼年轻人的一种生活常态。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但是,由于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这一规定一直面临落地难的尴尬。

常回家看看,似乎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

编辑:梁霄

关键词:落地 尴尬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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