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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17年后再次下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何用意?

2017年01月19日 08:27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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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题:中央17年后再次下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何用意?

新华社记者罗沙、杨维汉、刘奕湛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1999年,中央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17年后,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结构新变化,中央再次发文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何用意?

一、 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

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首先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对此,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意见明确提出,“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此外,意见提出把政法职业荣誉制度纳入国家荣誉制度体系,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政法干警常态化机制,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政法干警身处执法司法第一线,直接面对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他们的法治观念、职业操守、办案能力、纪律作风直接关乎公共安全、社会公正。”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认为,基于政法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见提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表示,意见提出“完善政治轮训制度”“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分类健全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养构建了一系列载体。相信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恢复并重建道德高线,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是可以期待的。

二、 增强四个方面履职能力

提高政法队伍履职能力,是新形势下打造现代政法队伍的现实需要。在这个方面,意见特别提出要提高政法干警的执法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以及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利益格局的巨变,新型案件、疑难案件、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增长,需要大批受过良好专业训练、经历各种考验,具有清正廉洁品质和明辨是非理性的法官、检察官、警官,才能把良法善治落到实处。”张文显说。

在具体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特殊职位招录政策,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差别化管理办法,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专门人才奖励制度,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人才特聘制度等。

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卓泽渊认为,提高政法队伍履职能力,必须通过制度机制来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此外,要落实意见关于研究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发展规划、建设国家和省部级政法人才库的要求,加快建设与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相适应的专门人才队伍,同时推进法学教育及其改革发展,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长期的人力与智力支持。

三、 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这份意见从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惩治司法腐败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措施,其中明确要求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办案组织、办案人员职责权限;建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等。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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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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