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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黑河湿地保护难 保护区多处人类活动设施点

2017年02月15日 09:52 | 作者: 银燕 张鹏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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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处人类活动设施点,大多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11年4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张掖市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范围沿黑河中游干流河道分布,总面积41164.56公顷,属西北荒漠地区典型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是全球8条候鸟迁徙通道之一的中亚通道的中转站和停歇地,也是国家Ⅰ级保护动物黑鹳、遗鸥及Ⅱ级保护动物白琵鹭、大天鹅等珍稀鸟类的繁殖地。

高台县大湖湾风景区访客中心项目是一处违规点。当记者来到访客中心时,发现这里空无一人。据了解,这些旅游设施已经停业整顿,对违规修建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副局长兼湿地保护总站站长和县湿地局资源管理科科长,已经被高台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大多数项目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少部分的确存在审批和监管问题,环保部通报的情况是客观的。”张掖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爱峰建材厂同样位于保护区内。经实地核查,爱峰建材厂于1998年批准建设,2014年11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甘州区国土局为其续办了采矿审批手续。王志刚说,“审批时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对保护区的坐标、界限不是很清楚,现在发现,砖厂所在的位置和自然保护区是局部交叉的。”经核实,甘州区三闸镇原有9户砖瓦黏土企业局部区域被划入湿地保护区的实验区内。甘州区对这9户企业进行了整改,并对1户非法砖厂进行了立案查处。

“管理部门和公众对相关法规认识不足,保护区内搬迁难度大,县区单位保护意识也存在不足。” 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张永祥说,“这次通报也是个好事,提高了干部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

目前,张掖市根据已经上报的《整改方案》,对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坚决关闭退出;对进入实验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限期退出;对一些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停建,特别是生产经营性项目要立即整改。所有整改任务要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完成。

建保护区之前就有112处人类活动点,要把好几千人移出来,难度很大

据了解,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违规活动点,有两个原因:一,保护区划定时,就笼统地将区域内的村镇、砖厂、林场等简单地划入保护区范围,给湿地保护和监管埋下严重隐患;二,当地干部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欠缺,监管力度不够。

甘州区三闸镇红沙窝住宅小区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占地面积30亩,有8栋住宅楼。小区1号楼到4号楼2008年就开工建设,2009年建成,而保护区是2011年4月才批准设立的。

甘州区乌江镇位于张掖湿地公园和滨河新区北侧,镇子13个行政村中有12个村沿黑河逐水而居,划入黑河湿地保护区面积3万亩,占到全镇国土总面积的1/3。当地干部介绍说,湿地保护区成立前就有群众在湿地区域内搞养殖、建景区、挖鱼塘。接到整改要求,村民拆除了养殖场、鱼塘,并对现场和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和湿地恢复。

在环保部通报的位于核心区的另一处监测点,记者见到了承包林场的刘光祥。当天室外温度到了零下18度,平整的一块水泥地已经被拆除。“我的投资都在这里,说是保护区不能有人类活动,那我怎么办?”

刘光祥介绍,2007年他承包下来国有林场之后,先后投资700余万元,不仅拉来了土,还种上了许多树。“我承包的时候,哪里有黑河湿地国家级保护区?520亩地全是石夹沙的戈壁,土是我一车车拉来的,现在土下面还是沙子。”

据调查,张掖市在黑河湿地批复前就有112个人类活动点在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国家级保护区成立后又批了18个项目。

为什么当初上报之前不精确划定?划定后又批准新的项目呢?“星罗棋布、犬牙交错可以形容当时的黑河张掖段。”多年监测湿地的河西学院教授孔东升说,当时的湿地没有连片,画图不可能那么准确。另外,张永祥认为,“关于湿地保护,现有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缺乏刚性约束条款,没有完善的配套法规体系支撑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和行政执法,致使破坏保护区资源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查处和监管。”

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院长刘贤德认为,“像恢复河道、停止生产等监管行为对于政府来说不是最难的,解决长期的问题比较难,要把保护区内的好几千人一下子就移出去,真的很难,怎么转移才行得通?资金能不能负担得起?”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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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张掖 黑河 湿地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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