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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如何成为农业农村发展“新引擎”

2017年02月16日 09:28 | 作者:王立彬 胡璐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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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体要层次:推动金融主体分层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

“在此之前,金融机构下沉业务中心,重新设立分支机构,但是分支网点权限受到限制,很多贷款都要层层上报审批。下放审批权,是很大的亮点,将直接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说。

一号文件还对农村主要金融主体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农业发展银行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补充制度,加大对粮食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对达标县域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张承惠认为,小农分散经营、规模化经营等不同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将长期共存,不同组织方式由不同金融方式服务效率更高。对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具体部署,有利于推动其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满足农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向改革要动力: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发展

一号文件注重创新方式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提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农办主任、中央财办副主任唐仁健说,在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的基础上,在对存量资金进行整合的同时,还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在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改革是时代的主题,改革是创新的动力之源。2017年,是中央划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和征地改革收官之年。

“发展农村金融所面临的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抵质押物不足。从中央一号文件方向来看,在三权分置、‘两权’抵押的改革之下,有了撬动更多金融资本进入‘三农’领域发展的可能性,可以说,这是未来撬动农村金融发展最重要的基本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据估算,目前我国农村可流转的土地价值约100万亿元,在国家扶贫攻坚的大战略背景下,用金融撬动部分土地资源做抵押贷款,既利于扶贫攻坚,也能为金融机构拓展巨大市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缺乏抵押物、信息不对称是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加快推进承包土地“三权分置”、“三块地”及“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将通过盘活农村沉睡资源,提高农村自有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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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 农村金融 农业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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