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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招考被录用者专业不符 考生上班三月被辞

2017年02月20日 17:28 |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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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者求情:

我被录用上还能帮你

对于李某某录用的公示,尉某一直怀疑是有人做了手脚,故意隐瞒了李某某不符合条件的信息。而李某某也不希望到手的工作被折腾掉,也开始活动,甚至去做尉某的工作。

2016年11月9日下午,尉某的QQ、微信多次来消息有人要加好友,她打开看到是李某某,便拒绝了。之后,李某某又再三要求加尉某为好友。尉某说,李某某在微信上说,让她放过他,并让她提条件,他被录用上的话,明年在专业设置上还能替尉某说上话。

华商报记者看到了尉某和李某某的微信聊天截屏,内容属实。

尉某质疑说,李某某就是一名考生,有啥能耐和社会关系对她进行承诺?既然能承诺,说明他有足够的社会关系,报考专业不符都能过五关斩六将。而且这次人社局的公示有问题,只是公示了第一名录用者的姓名,其余信息都没有公示。她认为,既然是公示,那就要做到公开、透明,录取者的姓名、年龄、专业、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成绩以及政审结果都应该公示。如果把这些工作都做全面了,她可能早在公示期就发现了问题,不至于错过录取机会。

对于尉某的质疑,宝鸡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在去年回复举报者时说:“你的举报信我们已经收到,你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调查需要一个过程,你反映后我们需要到业务科室调查取证,具体采用什么办法调查,现在不能给你说,涉及我们人员有问题的一定会处理。”

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经过调查,确认无人违纪

尉某坚信,她不断的努力一定会有一个结果,可是事情并不是她想象得那么简单。

2016年11月11日,尉某再次前往宝鸡市人社局,该局办公室人员告诉她:“这件事情已经批到事业单位管理科了,你去那里问吧。”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人对尉某说,接到举报后,他们11月9日去了麟游县,与李某某谈话了。恰好当晚李某某便开始一直加尉某QQ和微信,这说明有人已经给被举报者透露了谁举报他的消息,到底是谁透露的呢?尉某说:“因为你们的工作失误造成我丢了饭碗,这是我一辈子的大事,上级组织应给予重视将我补录。”

因不满意对方的答复,尉某去了该局纪检监察室并递上举报材料,有关负责人看过材料后随即带着材料出去了,五六分钟后,负责人回来说:“请相信组织,我们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能够理解你的感受,领导也作了批示。”11月17日下午,尉某拨通了宝鸡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电话,对方回复说:“我们还在调查中。”11月28日早上,尉某再次询问该局纪检监察室,这次答复是:“我们调查了,我们局工作人员没有违纪情况,至于补录问题你要去相关科室询问。”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编辑:梁霄

关键词:事业编 招考 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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