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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姑娘办遗嘱公证 如有意外名下婚房给父母

2017年03月09日 23:14 | 作者:肖菁 朱依琼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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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姑娘的遗嘱:如果我走了,房子留给妈妈一人

讲述人 杭州钱塘公证处公证员潘伟珠:

那天,有一对母女走进公证处,神色悲伤,接待室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姑娘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姑娘跟妈妈,从小家境艰难,她格外拼命。

妈妈说:女儿做销售,常常很晚回家,到家就躺到床上,说累得连饭都吃不下,“我不知道这么累这么大压力,是不是跟她的病有关?”原来,姑娘刚刚被确诊乳腺癌,状况不大好,而她前不久刚刚买下了一套90平方米的商品房,本想好好装修一番和妈妈一起搬进去。

女儿倒冷静:“我想做遗嘱公证,如果我走了,房子留给妈妈一人。”她妈妈的眼泪扑簌扑簌掉下来,把脸埋进了臂弯里。

来立遗嘱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宁波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给出的数据显示,2014年和2015年宁波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数分别为790人和803人,2016年猛增至1037人。三年来,遗嘱公证的数量增加了3成多。

从年龄来看,2016年全市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中,60岁以下的比例占到了11.9%,在宁波市明州、余姚公证处,这个比例高达29.8%和20%。

年轻人来立遗嘱越来越多,杭州钱塘公证处好几个办理过年轻人遗嘱公证的公证员不约而同地提到,很多立遗嘱的年轻人都是父母离异,年轻人立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给抚养他的那一位。

杭州钱塘公证处公证员说,60岁以下的一些中年人来做遗嘱公证,很多是孩子是独生子女,怕以后孩子吃亏,就立下遗嘱,夫妻俩的房产以后只给孩子,而不给孩子的配偶。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本报记者 朱依琼 通讯员 葛岳军 兰颖颖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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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遗嘱 公证 婚房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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