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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中小学教室画面被直播 被指侵犯学生隐私权

2017年03月11日 09:23 | 作者:左燕燕 |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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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1

教学行为是否可以直播?

专家认为直播首先要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

记者联系上一个位于北京的正在直播的班级,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视频显示地点为朝阳某学校,校内包括幼儿园到小学初中等班级,“听说这个监控已经设置挺长时间了,我们当时设置监控时,是为了学校老师之间可以随时看到上课画面,方便进行教学交流。”

河南许昌一所中学的老师表示,直播课堂,对老师自身素质的提高十分有益,所以其他授课老师也没什么意见。现在的孩子不好管理,课堂上睡觉、玩手机、做小动作等等现象很多,安上监控后便于老师,特别是班主任,时时刻刻关注到每一个孩子,使他们不敢过于出格,以便促进孩子的成绩提高。

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直播首先要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在实际的使用中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说为了监视考场秩序,或者录制课堂教学情况,在告知前提下是可以的。但是要防止监控权的滥用。

熊丙奇表示,很多学校为了避免一些责任,让家长来参与到课堂,其实也是不尊重教师的自主权、学生的隐私权,家长也会因为一直注意孩子在学校中的种种表现而陷入一种焦虑之中,学生也会因为受到直播而压力增大。结果反而会导致家长和学校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僵化。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教师应积极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学生日常行为不应处在控制变量等严苛科学实验的状态下,学生日常行为的内容并非设计严格的学术内容。所以不能以“学术”之名,掩盖侵犯他人隐私权之实。

焦点2

是否侵犯学生隐私权?

律师称若未经授权则涉嫌侵犯学生隐私权

韩骁表示,若是未经被直播人允许的直播行为,违反我国《侵权责任法》等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教室、自习室等封闭空间,相对公共场合而言具有私密性。学生在教室、自习室等私密场所中做出的各类行为,如看书、吃零食等均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授权,老师将教室内情况公开在直播平台、使公众知悉,涉嫌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

对于未成年人和家长而言,大部分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订合同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对于是否同意录像的行为效力,需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心理进行判断。如果该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年龄不符,则应当由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选择是否同意进行监控录像。当发现自己的个人隐私被侵犯时,首先未成年人和家长可以与平台进行沟通,要求其删除相关文件。其次,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公权力救济。最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

该直播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水滴直播平台上的所有内容均由用户登录后,主动发起。为了避免用户的误操作导致隐私泄露,用户在公开直播内容时需要三步确认,以免造成不当操作。此外,直播内容要符合国家规定,否则将被封禁。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全国 中小学教室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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