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参考 参考

整治不作为是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

2017年03月13日 10:42 | 作者:杨小军 |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腐败的本质是滥用了权力。即在干事过程中,滥用了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并以权力来换取个人利益或好处。问题还是出在干事的人自己身上。如果干事之人不滥用权力,干再多的事也不会腐败,反之,干事之人如果滥用权力,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干再少的事也会腐败。

QQ截图20170313104345

其一,干好事与干坏事。反腐败并不是反干事本身,而是反干事中滥用权力。换言之,反腐败是反干坏事,不是反干事,更不是反干好事。那种认为不干事最保险的说法,其根本还是干事就免不了干坏事的逻辑。目前,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局面,极大地压缩了干坏事的空间,营造出的恰好是干好事的政治生态环境。应该说,在这种环境中干事更规范,更简便,也更好干事和干成事。例如,一个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如果是权钱交易,揽工程的做不了工程,做工程的揽不了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最终实施工程的为了赚取利润差价,免不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豆腐渣”工程就这样形成了。相反,如果没有了权钱交易,发包工程的机关、干部可以堂堂正正立规矩,坦坦荡荡监督工程进展,做工程的无后顾之忧。明里来,直里去,干事不是曲折隐晦,而是更简单明了和阳光透明。其实,那种认为反腐败让领导干部官难当,事难干的想法,只是反映出部分人仍然留恋干事就应当有利可图,无利可图就不干事的“潜规则”,还没有适应无利可图的干净干事环境。从公权力属性和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宗旨讲,公权力本身就是拿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自己谋利益的。不要把变态当常态,更不要把丑恶当习惯,回归公权力本来面目正是我们的目的。

其二,强化失职问责。在其位谋其政,敢作为,有担当,这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但毋庸讳言,不作为也即失职现象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的反腐败不仅反干事作为中的腐败,也应该反失职不作为,大力强化失职问责,督促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行职责。一般来说,失职有以下六种情形。

编辑:李敏杰

01 02

关键词:干事 失职 监管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