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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再兴委员:运用商业保险机制为“贫中贫”再加保障线

2017年03月15日 09:12 | 作者:吴志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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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一响,一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三年就白干;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3月7日,工商联界别委员王再兴向记者描述了一段顺口溜。这段顺口溜讲述的正是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路上最难迈过的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健康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方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脱贫难度最大。如何“靶向治疗”?王再兴认为,除了国家设定的普惠保障机制外,还应运用市场机制,引入商业保险实施精准扶贫。

王再兴说,针对农村贫困人群,我国主要有三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普惠政策,但是,对于一些患重大疾病已支付较大医疗费用的贫困人口来说,这仍然是杯水车薪,贫困家庭元气大伤,脱贫难度更大。

王再兴建议,探索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实施精准扶贫。从政府财政资金中拨出专项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降低贫困群众的医疗支付成本。王再兴来自江西,他介绍,江西赣州在此方面有所探索。赣州市政府为贫困对象代缴了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的参合费,并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按2:8的比例全额出资,以90元的人均筹资标准,向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贫困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分别按医保目录内90%、医保目录外75%的比例由精准扶贫这个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给予补偿;精准扶贫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年封顶赔付线25万元。最后,民政部门再根据其情况给予民政医疗救助补偿。据测算,赣州市享受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的贫困户个人自负的医疗费下降到10%以下,大大降低了医疗负担。“赣州经验值得推广。”他说。

王再兴进一步建议,有关部门应向贫困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倾斜,帮助提高这些地区的服务能力;中央财政可为支持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商业补充保险提供部分专项资金,减轻基层资金压力;应号召企业家为贫困地区人口建立健康扶贫基金,钱不需要太多,却能把钱花在刀刃上;商业保险机构要积极发挥保险服务地方扶贫项目的作用,协助政府积极有效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商业补充保险,履行保险龙头的社会责任。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王再兴 委员 商业保险机制 贫中贫 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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