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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155万老太做美容花光积蓄 法院判退20万

2017年03月20日 16:51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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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法院判决美容院返还20万

于是,董阿姨将诗婷美容院起诉至法院,要求美容院退还尚未消费的预存款50万余元。

由于美容院仅提交了董阿姨全部消费账目的三分之一,一审法院经当庭核对账目,酌定美容院返还董阿姨未消费款项20万元,对于这一数额,董阿姨并没有提起上诉,认可了一审判决。而美容院一方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酌定退还2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们真是耗不起了。”严先生说,事发后,家里老人的情绪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影响,而自己和爱人也没有精力去进行无休止的诉讼,因此虽然一审法院仅判决退还20万元,一家人也决定不再纠缠此事。

本案二审主审法官表示,在这起消费纠纷中,美容院的经营并不规范。美容院并没有与董阿姨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也没有保存董阿姨在店的消费记录,虽然双方都认可确实存在未消费的部分,但对于未消费的数额分歧较大。

法官表示,作为经营者,美容院应当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由于无法通过现有账目计算出准确的未消费数额,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只能依据在案证据进行酌定。

经审理,三中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了美容院的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

美容院表示“会执行判决,跑不了”

“这么多年,这是我们第一次被顾客起诉。”美容院负责人表示,门店在这里经营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出过什么纠纷。董阿姨在这里接受服务多年,却突然提出退款的请求,他觉得很惊讶。

“老太太也是个高级知识分子,我们要是光靠骗,哪能骗得了十年?”美容院负责人说。

对于无法提供顾客详细消费记录的问题,美容院负责人称,要求店面保留十年前的顾客档案并不现实,而法院据此认定美容院举证不能,酌定未消费金额为20万元确实偏高。但既然法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美容院表示接受。

对董阿姨平均每年十多万的花销,美容院负责人表示,这并不算过高,有些美容产品甚至一支针剂就价值上万元。而顾客预存金额办卡的消费方式,其实对美容院来说是一种“赔本赚吆喝”。

“有的顾客三五年之前花几千块钱办了一张卡,现在再来消费,我们也不能不给人家做。”美容院负责人称,现在有很多美容院怂恿顾客办卡,是为了伺机卷款逃跑,而诗婷这家店面始终没有变动,也积累了不少老顾客。

对于法院的判决,美容院负责人表示将会依法履行执行程序。“我们店面就在这儿,一直在经营,跑不了。”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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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太 美容 积蓄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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