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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定价过高?或不让卖 涨价幅度超5%?暂停网签

2017年03月23日 10:46 | 作者:秦小辉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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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坐地起价:

适当增住房用地比例

根据通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首当其冲要强化对土地市场的调控。通知称,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量较少的区域,增加住房用地供应量;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高的区域,控制住房用地供应量。加强全市房地产用地规划调整,适当增加住房用地比例,减少非商品住房用地比例,减少商住混合用地的供应,加大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

同时,要全面清查存量住房用地,对属于自身原因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该受让人纳入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禁止该受让人及其关联企业参与全市土地竞买活动。

“政府此次在楼价上的调控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杜绝东莞楼市坐地起价、过快上涨。”李兴旺分析认为,地价的高低由供求关系决定。去年,凤岗试点了“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地块,但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高地价问题。而加大住宅地块供应,减少商业地块,将缓解东莞商品住宅供求失衡矛盾,最终对房价起到一定平抑作用,同时亦缓解商业供过于求的矛盾。

李兴旺表示,总体来说,相对于其他城市,东莞此次政策加码力度较温和,主要是规范东莞房地产行业发展秩序,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说明管理层已经清晰认识到去年调控未达到预期效果,当前出现房价加速上涨势头,急需通过加码及时扼制这个势头,稳定房价预期。

10句话读懂

东莞楼市新政

1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2 囤地满1年,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罚款;满2年,没收土地,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买地;

3 开发商的买地款须为自有资金;

4 新盘备案价高于竞争对手的,要说明理由,不然不给备案,也不发预售证;

5 同一套房的备案价格超过5%,暂停备案,暂停网签;

6 下调备案价的,备案周期由2个月缩短为20天,涨价的,由2个月延长至90天;

7 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要严惩;

8 没有预售证不得预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9 取得预售证,须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得分批次销售,捂盘惜售的要严惩;

10 不得哄抬房价、制造紧张气氛,屡教不改的要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记者 秦小辉)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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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房 定价 涨价 暂停 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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