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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平台漏洞成“黑洞” 上千学生身陷骗局

2017年03月24日 09:22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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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中物色“代理人”

在授信经理中发展“业务员”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透露,出生于1988年的张一丹能够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以同样的手法反复操作,从1200多名学生手中骗得2000多部手机转卖牟利,离不开她在学生中物色的“代理人”,以及在“校园贷”平台授信经理中发展的“业务员”。

据办案民警介绍,按照张一丹的诈骗模式,为了维持资金链不断裂,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最多的“业务”,因此她在多地高校物色了大量“代理人”。

记者梳理发现,张一丹至少发展了15名“骨干代理人”。初步统计,这些“代理人”在学校中累计经手办理手机逾1000部,其中“业绩”最好的是内蒙古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刘某,他经手办理的手机多达212部。

在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破获的一系列类似案件中,共有超过120名学生充当了诈骗分子的各级“代理人”。这些“代理人”每骗一名学生便能得到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两名业绩特别突出的“代理人”还各自被奖励了一辆汽车。

办案民警表示,这些学生“代理人”以校友、老乡等熟人身份为掩护,再以支付现金作为诱饵,使很多学生放松了警惕。

然而,仅有“代理人”在学校物色学生作为“唐僧肉”,还不足以顺利而快速地完成诈骗过程。由于手机是由提供分期购物的“校园贷”平台出货,诈骗分子便大力拉拢各平台授信经理成为其公司的“业务员”。

黄某是内蒙古东部某职业学院的学生,他既是“趣分期”和“爱学贷”的授信经理,又是爱远公司的员工。他说,张一丹找他们做公司业务员,“就是为了能够快速办理一个学生在多平台购机的手机业务”。

黄某说,张一丹经常给各平台授信经理开会,让他们多找学生,以学生名义从多个平台购买手机,并且还给他们订有销售指标和销售奖励。

张一丹对此也毫不避讳。她说,她在学校发展了包某某、张某某等多名各大平台的授信经理。“他们能在‘爱学贷’等6个平台进行授信业务,互相一串就能帮对方办理学生授信。”

“校园贷”存两大安全漏洞

成校园诈骗“入口”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办案民警表示,在他们破获的一系列案件中,几乎没有被骗学生主动找警方报案,导致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及时打击处理。

他们调查发现,此类案件之所以快速蔓延就是因为其具有“熟人骗熟人”的特点,一些学生心存幻想,认为大家都认识,事情早晚会解决,因此大多选择“不经官”。此外,被骗学生提供自己的信息后得到了“好处费”,一些学生知道自己有过错,也就不敢出来报案,导致犯罪嫌疑人一度长期逍遥法外。

记者采访还发现,“校园贷”平台之所以能够被犯罪嫌疑人所利用,与当前一些平台存在安全漏洞有关。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认为,目前部分“校园贷”平台主要存在以下两大问题:第一,审核把关不严,仅凭学籍信息和电话回访即可向申请人发放手机,缺少实质有效的信用评估环节;第二,数据缺乏共享,使用一个学生身份就能吃遍“天下”。在内蒙古地区的案件中,受骗学生以自己身份在两个以上平台办理分期购买手机的情况比比皆是,甚至出现了一名学生在6个平台办理6部手机的情况。

有专家认为,2009年,银监会分年龄段叫停银行向学生发放信用卡业务之后,为大学生分期购物业务提供了生长的土壤,但快速发展背后是隐藏的诸多安全隐患,应逐步依法完善校园网络分期购物的行业规范。

首先,明确“校园贷”平台运营规范,对各平台运营资质及其所提供的“类虚拟信用卡”服务是否合规等进行审核,防止大学生分期购物市场出现缺乏门槛等问题。其次,监管各“校园贷”平台代理队伍,对其所办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性严加核查,防止出现套取信贷资金而产生的系统性风险。第三,打击各“校园贷”平台欺诈违法犯罪,形成公安、工商、金融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的局面,维护学生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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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生 平台 校园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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